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领导解读】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刘明法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县镇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3-533935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15 发布机构: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领导解读】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刘明法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县镇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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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我县自2021年6月实施“县镇同权”改革以来,已分两批将县级实施的131项政务服务事项综合运用直接下放、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三种方式赋予镇级实施,县级保留同等办理权限,最大程度减小办事距离、缩短办事时间、降低办理成本、提高办事满意度。自改革以来,下放事项承接运行良好,各镇(街道)累计办理业务30万余件,得到企业群众一致认可。为进一步拓展改革成效,拟下放第三批“县镇同权”改革事项。

、出台的依据

源政字〔2021〕38号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镇同权”改革下放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源政字〔2022〕29号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县镇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三、研究内容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及企业群众需求度高、办件量大36事项下放至镇办实施。

、重要举措

对申请增加、减少证照等2项事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镇办行使实质性审核职权,加盖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级部门(单位)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核;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护士执业延续注册等26项事项服务窗口前移,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受理窗口,负责受理申请材料,转递级部门审核办理;对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变更登记等8项事项服务窗口前移,实行“先试点后全面推开”的方式,优先选取南麻街道办、东里镇、石桥镇作为试点,试点时限至2023年6月份,7月份以后在其他镇办逐步推开

、解读人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刘明法    联系电话:0533-3257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