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领导解读】沂源县妇女联合会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源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沂源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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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5-15 发布机构: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领导解读】沂源县妇女联合会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源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沂源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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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沂源县政府颁布实施《沂源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沂源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简称“两个规划”)

“两个规划”按照《沂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有效衔接了国家、省市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重点发展领域目标要求,充分考虑了我县城乡差异、区域差异和群体差异,设定了相关约束性目标和倡导性目标,制定了系列策略措施,持续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频共振、同步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和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融入妇女儿童发展视角,实施与建设发展质量更高、创新动能更强、品质活力更优的现代化新沂源,打造鲁中高地、产业高地、宜居高地、创新高地、生态高地、幸福高地相匹配的妇女儿童发展战略,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团结引领妇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全面发展,为推动沂源“突破提升、走在前列”,努力打造“六个高地”、实现“六个走在前列”,努力开创沂源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妇女发展总体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妇女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性别平等进程加速推进,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儿童发展总体目标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法律保护、家庭、环境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主要发展领域

妇女发展八大领域: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

儿童发展七大领域: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

四、主要策略措施与发展目标

妇女发展:重点设置了81项主要目标,93项策略措施。

妇女与健康

加快实施“健康沂源行动”,保障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全面实施城镇和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筛查率达到85%以上。深入实施妇女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提升妇女健康素养,改善妇女营养状况,提升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促进健康孕育,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2/10万以下。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提升全县妇幼健康信息化管理水平。

妇女与教育

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促进妇女更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厚植爱国情怀。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水平,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推动女性参与科技创新,加大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实施“乡村巾帼人才培育集聚行动”,提升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

妇女与经济。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平等参与经济建设、平等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和机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优化妇女就业结构,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引导女农民争做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农技协领办人和新型农业管理经营能手,充分发挥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注重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保证发展党员计划中优秀年轻女党员有一定比例。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对社会组织女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注重发现培养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

妇女与社会保障

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障分性别统计、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推动女职工和城乡女性居民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探索建立新业态领域职业伤害参保机制,将新业态就业妇女纳入参保范围。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的保障作用。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妇女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强化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动。

妇女与法律

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沂源建设全过程,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妇女对化妆品、卫生巾等用品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遭受侵害妇女获得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

妇女与家庭建设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推动有常住庭院户的村(居)“美家超市”全覆盖。深化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促进夫妻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为未成年子女身心发展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妇女与环境

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凝聚青年女性、知识女性、新兴产业从业女性和活跃在网络空间中的女性。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成果,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妇女的媒介素养,提高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与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后续长效管护工作,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关切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提高妇女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儿童发展:重点设置了63项主要目标,79项策略措施。

儿童与健康

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市及各区县均设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0.85名、床位增至2.2张。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关注儿童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有效控制儿童近视,加强儿童口腔保健,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

儿童与安全

实施儿童意外伤害防控行动计划,构建完善多部门合作的儿童意外伤害防控工作机制。树立儿童意外伤害可防可控意识,建设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会安全环境。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道路交通、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培养儿童安全行为习惯。加强对儿童食品、日用品、玩具、大型游乐设施、用药的安全监管。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儿童与教育

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学期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强化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开展民主、文明、和谐、平等的友好型学校建设,构建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和团结友爱的同学关系。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提高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加强对女学生学科选择和职业发展的引导,消除学科性别刻板观念对女学生专业选择的不利影响。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儿童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儿童与福利

推动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需要相匹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提高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多元化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开展。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保障,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

儿童与法律保护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多部门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完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和网络平台建设。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加强对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的支持、监督和干预。严格执行未成年工保护规定,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引诱胁迫未成年人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儿童与家庭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完善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用好家风涵养熏陶儿童,引领儿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杜绝餐饮浪费。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鼓励支持父母共担儿童照顾和教育责任。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探索建立父母育儿假和家庭育儿津贴制度,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进实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

儿童与环境

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出台法规政策、编制规划、配置资源、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加强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宣传,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

        联系人:县妇联  联系电话:0533-324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