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 | ||
|---|---|---|---|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6-5574807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6-04-0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文件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规范会议议事全流程管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起草本规则。
二、文件出台依据
规则严格对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试行)》要求,全面衔接《淄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确保制度体系上下统一、规范一致。
三、主要内容
规则共8章29条,核心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会议定位、组成人员、主持机制、召开频次等基本准则,夯实会议运行制度基础;二是细化界定重要事务、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大类核心议事范围,明确不予上会情形,严把议题入口关;三是全链条规范议题提报、前置审核、会议组织、议事决策、纪要印发等运转流程,完善决策全程序管理;四是严明会议纪律与保密要求,健全决策事项督办落实、追责问责全闭环管理机制,强化决策执行刚性约束。
四、征求意见情况
已征求县领导及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