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源县婚姻登记数据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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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2-532981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0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一、 文件出台背景
婚姻登记证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现在办理一些政务服务事项时,都需要提供婚姻登记证。而现实生活中,存在结婚证丢失、结婚证信息有误或不全等现象,导致群众办事不便。通过开展婚姻登记数据提升工作,简单地说,就是为结婚证丢失、结婚证信息有误或不全的群众补领(换发)结婚证,从而提高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质量,方便群众办理日常事务。完成补证后,市民在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就可以不用提交纸质版婚姻登记证,直接出示“爱山东”APP上婚姻登记电子证照信息即可。
二、 工作要求、目标
通过对全县婚姻登记信息进行调查摸底、补充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组织补(换)领婚姻登记证件、制发婚姻电子证照,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满足部门间数据共享利用需求,为建设“无证明之省”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三、文件依据
《全省婚姻登记信息质量提升试点工作方案》(鲁民函〔2022〕88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
具有沂源县户籍,1950年以来曾经在沂源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如果结婚证丢失了,或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全、有误,目前仍维持该婚姻状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审查后,都可以补领结婚证
五、惠民利民举措
提升婚姻登记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提高共享利用水平,更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六、关键词解释
婚姻电子证照:民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有关要求和民政部婚姻电子证照标准规范制定的,与纸质婚姻登记证具有同等效力。
解读单位: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0533-324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