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2022年度深化全国优化营商环境“以评促转”试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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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2-525579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7-1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全国优化营商环境 “以评促转”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突破提升、进位攀高,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
去年以来,淄博市在全国先行开展“以评促转”试点工作,创新形成了一批惠企利民的制度创新成果,试点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近年来,沂源县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 “ 一号改革工程 ” ,聚焦“放权、精简、集成、共享”总体要求,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创新推出了一批营商环境重大举措,探索形成了一批惠企利民的制度创新成果,涌现出一批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的改革创新经验,全县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持续深化“以评促转”工作,推动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以“以评促转”为契机,立足企业和群众需求端,不断改进优化政府服务的供给侧,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支撑,借鉴北上广深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原则,再推出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招硬招,持续擦亮打响营商环境和安商服务的 “沂源品牌 ” 。
三、文件依据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2022年度深化全国优化营商环境“以评促转”试点行动方案》确定的2022年度目标任务和淄博市委、市政府《淄博市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淄办发电〔2021〕9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我县以评促转工作扎实开展,制定《沂源县关于印发2022年度深化全国优化营商环境“以评促转”试点行动方案》。
在编制过程中,县发展改革局深入开展了实地调研,以书面形式先后征求县直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严格履行了县政府重大决策程序。
四、文件执行举措
(一)持续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推动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
(二)增强要素资源保障能力,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三)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新经济健康发展。
联系人: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533-324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