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及小区物业管理大提升实施方案》 | ||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2-5246068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5-2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县物业服务领域市场秩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推动小区管理与社区治理一体推进、融合发展,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运用多种方式开展调研,多环节、多领域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深入了解我县各级政府决策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管用可行,充分吸收其他地方成熟经验做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立足小物业、服务大民生”的工作理念,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堵点问题,以贯彻《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大提升为目标,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健全物业行业运行机制,构建“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推动物业服务管理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市场化水平提高。
三、文件依据
1.《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
2.《“淄博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3.《全市小区物业管理大提升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
4.《淄博市住建系统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四、起草和修改完善的过程
2022年5月初,县住建局围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启动《方案》起草工作,研究分析了我县实际,于5月上旬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南麻街道、历山街道等方面的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形成了《沂源县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及小区物业管理大提升实施方案》,于5月中旬提报县政府审查,5月25日印发。
五、整治重点和内容
整治重点和内容是:楼道、单元门、入户门张贴小广告清理不及时、管理不到位;保洁、保绿服务不到位;公共秩序维护不到位;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执行“三公开”制度不到位;投诉处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到位;“红色物业”建设滞后;擅自停止物业服务或者拒不退出物业服务;物业小区安全管理不到位;宣传工作不到位;是否存在虚报套取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资金的问题等
六、整治工作如何开展
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对物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12345热线、门户网站等,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工作台账,多部门协同联合惩戒,建立物业领域监管长效机制。
联系人:县住建局 联系方式:324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