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2-524508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02 发布机构: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文稿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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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政策解读工作,增强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举措的理解与认同,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对落实重要政策、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是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对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出台依据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各地区各部门要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就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解读工作具体流程、内容、形式等方面进一步具体细化。

二、明确政策解读范围

坚持“应解读、尽解读”原则,解读具体范围包括种:

是以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政府部门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是重要政策性文件;(判断标准包括涉及面广、涉及公众企业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需公众广泛参与、需公众广泛知晓等,只要符合其中一项就可认定属重要政策性文件)

是政府重要会议精神;

是其他有明确规定和要求需要解读的事项。

三、政策解读的责任

以往,各地区政策解读工作缺乏总体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特别是对于解读质量的把控,一直以来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此,《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本地区政策解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级政府及部门的政策解读工作。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原则,明确了人民政府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

四、政策解读的程序

 

五、政策解读的内容

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依据应的政策性文件起草,解读方案是对政策性文件开展解读工作的部署安排,解读材料是对政策性文件的解释说明,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均由文件起草部门、单位组织起草。

解读材料的内容要有针对性,不能简单地复制摘抄文件内容或者制作文件精简版方式解读。解读材料要全面阐释制定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如政策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解读材料要说明具体做法、制定依据及合法性、合理性;如政策性文件中有专业术语,以及含有社会公众可能误解、疑问、质疑的内容,解读材料要进行准确诠释;如政策性文件涉及政务服务事项,解读材料要说明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如政策性文件涉及行政执法事项,解读材料要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如政策性文件是对原有政策的修订,解读材料要说明修订的理由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如政策性文件属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要说明本级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会议解读要重点对会议召开的背景、目的、主要内容、议定事项、下一步工作措施等进行详细说明。

六、开展政策解读的形式

政策解读应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使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让政策的红利普惠于民。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吹风会)、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动画、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

 

    

七、政策解读工作的保障措施

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人员、经费保障,加强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政策解读方面的业务培训,组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部门主要负责人、专业机构从业人员、专家学者、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解读专家队伍。建立督办约束机制,政府办公室要定期对《通知》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1、加强协调推进。2、加强跟踪回应。3、完善制度保障。

    八、政策解读工作要求

    1、加强协调推进。

    2、加强跟踪回应。

    3、完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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