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沂源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1-521020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1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沂源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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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我县房地产行业整体上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改善了居住环境,增加了财政税收,促进了居民就业。但在我县房地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个别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不强,违法违规经营,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费用收取不规范、物业服务不到位,造成房屋质量、虚假宣传、小区品质、物业服务方面的投诉日益增多,鉴于此,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维护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三、文件依据

1、《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鲁建房字〔2019〕37号);

2、《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关于印发淄博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起草和修改完善的过程

2021年1022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启动《方案》起草工作,研究分析了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行动方案的异同,结合我县实际,于114日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县委网信办、 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设局、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县执法局、 县市民投诉中心、县税务局、淄博银保监分局沂源监管组、县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的意见,以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全面性,避免缺项漏项。115日,组织对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汇总、研究,对征求意见稿做了进一步修改,深入讨论修改完善,并经局班子审议通过。

、整治重点和内容

方案明确了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方面的整治内容,重点针对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整治工作如何开展

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12345热线、门户网站等,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工作台账,多部门协同联合惩戒,建立房地产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