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专家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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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4-54619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1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请问该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为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国家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决定对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县区开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沂源县将于2024年底按照创建规划,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二、请问该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从2012-2021年,我国义务教育在实现全面普及的基础上,仅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了县域基本均衡发展,成为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到2035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中国教育再上新台阶。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推动我国成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为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三、请简要介绍一下该文件对于创建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基本要求都有哪些?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3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四、请简要介绍一下创建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评估内容都有哪些?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4个方面内容。资源配置评估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政府保障程度评估15项指标,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教育质量评估9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
五、请谈一谈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是什么?
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创建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全国标准统一,要求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六、解读人
解读科室: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解读人:王世东
联系方式:0533-324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