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专家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源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沂源县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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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4-543387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1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JT/T1156-2017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1018-2016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JT/T999-2015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DB37/T3211-2018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南》《沂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编制目的
为应对沂源县区域内公路突发事件和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有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恢复并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运行,维护城市公共交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分别编制《沂源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沂源县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沂源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社会群体性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导致的公路毁坏、交通中断、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等情况,明确了应急处置程序和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包括: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信息发布和总结评估、保障措施、宣传、培训与演练等工作。
(二)关于《沂源县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造成公共交通的场所、工具、运行线路损害和相关人员伤亡,危害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和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方式的紧急事件,明确了应急处置程序和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包括: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文件执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路突发事件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五、关键词
公路:联接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乡村与乡村之间之间按照国家技术标准修建的,由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可的道路,包括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城市公共交通: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利用公共汽(电)车(含有轨电车)、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和有关设施,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运营,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
六、解读人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安全和运输管理科科长 沈照凤 联系方式:0533-234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