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简明问答】《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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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2-524503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一、《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四个必须坚持”(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必须坚持创新发展)规律性认识,结合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制定了《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请讲一下《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业务理念和原则?
1、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在部署安排、推动开展业务工作时要同时对相关公开事宜提出要求并指导督促落实,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逐步在全县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2、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县直部门负责指导、推动系统内业务工作的政务公开,同时对相关业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三、对于“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领域,教育方面要公开具体什么内容?
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全县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各类教育学校名录的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时段,多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具体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特长生招生信息和录取办法,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
四、如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及事项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3、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
4、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本机关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5、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五、具体哪些县直部门牵头全县重点公开工作清单?
县委编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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