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沂源县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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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9-1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沂源县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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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沂源县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县委政法委通报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就记者的提问进行详细解答。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沂源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打霸、无霸治痞,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违法犯罪,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沂源县扫黑除恶工作将持续保持扫黑除恶凌厉攻势,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继续强化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预判前置、会商研判;继续深化行业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好“三书一函”作用;提升队伍专业化素质,促进严格依法规范办案,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自今年4月全国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沂源县高位部署推动、广泛宣传引导、强化打击整治,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全方位推动平安沂源建设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高位部署推动,始终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发动各镇街和县直单位多方综合发力,营造宣传氛围;强化打击整治,抓好线索摸排,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事关政治社会环境的安全稳定。下一步,沂源县将锚定“突破提升、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补短板、强弱项,抓痛点、攻难点,进一步提高站位、扛牢责任、靶向施策、强化攻坚,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刘晓梅)

 

 

答记者问

1.作为法律监督部门,请问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在发挥职能作用,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打击合力上有何重要举措?(县人民检察院分管负责同志答)

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县检察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形成打击惩治的整体合力。一是积极履行侦查取证职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帮助公安机关做好对涉黑涉恶案件、养老诈骗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完善工作。二是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通过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对法院的审判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专项斗争、专项行动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三是积极履行检察建议职责,坚持打击惩治与溯源治理两手抓、两促进,结合办案深挖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通过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已发送12份),协同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开展整治规范工作,实现以“我管”促“都管”。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能动履职和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全力落实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部署要求,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自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以来,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上,县法院进行了哪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县人民法院分管负责同志)

自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以来,沂源法院重点将扫黑除恶斗争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相结合,通过对涉黑恶案件的审理,深入研判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监管漏洞,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整改落实。相关单位也根据司法建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排查、及时研究、及时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中针对审理中发现的在校学生与社会恶势力人员联系,以致在学校周边多次发生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的聚众斗殴情况,从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教学管理秩序、净化校园环境出发,围绕重视校园和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大排查学生间的矛盾、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情况、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严格落实校园安保责任等提出司法建议6条;审理的村两委干部涉黑恶犯罪,暴露出在村民委员会、村支部等基层组织的管理、监督环节存在薄弱和不足的问题,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严把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等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6条;针对黑恶势力涉非法采矿相关犯罪,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3条,督促职能部门加大对非法采挖风化砂、河沙现象的查处力度,规范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矿产资源处置,从而减少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3.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履行了重要职责,请问采取了哪些重要措施?(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答)

一、市场监管局职责

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二、采取措施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沂源县市场监管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工作意见》《沂源县特殊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二是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向群众讲解常见养老骗局,提醒老年人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如果遇到可疑人员应加强防范及时报警。

三是推进行业整治。一方面是对辖区涉老经营业户开展专项检查。确定检查重点,对举报比较集中的会销、直销经营业户开展重点检查,同时加强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结相关消费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召开直销会销保健品经营业户约谈会,督促保健品经营业户规范经营;另一方面对广告行业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全力净化住房销售宣传环境氛围。利用国家、省、市局广告监测平台,加强涉老广告监测。持续开展“两书八进”活动,引导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正确发布广告。

三、开展情况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沂源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目前,举办宣传活动3次,悬挂条幅56个,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在媒体刊发宣传文章3篇,点击量3万余人次。检查相关经营业户410户,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410份。放广告“两书”1200余份。聚焦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违法行为,推动养老领域大执法。目前,已处结摸排问题线索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