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任〔2022〕4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2-5301757
成文日期
2022-10-30
发文日期
2022-10-3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刘秀菊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县政府决定,免去:
刘秀菊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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