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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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沂源县城区“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源政办发〔2018〕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沂源县城区“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沂源县城区“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城区市容环境,县政府决定自2018年1月10至3月10日,开展城区“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以点带面、疏堵结合、稳步推进、长效管控”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方式,以清理取缔“马路市场”为突破点,以联动整治店外经营、私搭乱建、户外广告、占道车辆、环境卫生为关键点,以破解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为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稳步实现城市管理长效管控目标,努力打造整洁、有序的县城新形象。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为东至兴源路、北至人民路、西至华源路、南至沂河路。

(二)整治重点

组织开展马路市场、店外经营、私搭乱建、户外广告、占道车辆、环境卫生等“六项”专项整治,以达到有店进店、无店进市、立面素净、街面干净、秩序井然的长效巩固目标。

1.取缔“马路市场”。清理取缔工业路、商业街、历山路北段、健康路南段、荆山西路、鲁山路东段等重点路段的“马路市场”,将所有流动占道经营摊点全部疏导进驻以鲁中义乌国际商贸城为主的市场内。对有固定店铺的早餐点、夜市规范管理,实行定点限时经营。取缔无固定店铺的早餐点,对流动餐车按“三小”食品管理办法划定区域规定时限规范经营。对于夏季各类时令果蔬成熟上市,农民自产自销的划定临时自产自销区限时销售。

2.杜绝店外经营。全面规范城区店外经营,重点清理取缔荆山路、鲁山路、健康路南段、贤山路、药玻路、军民路、育才街等重点路段和街巷的店外经营,一律进店经营,并落实门前“三包”管理。

3.拆除私搭乱建。按照违建治理要求,拆除城区主次道路、背街小巷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临时性遮阳棚(伞)、伸缩棚、板房、铁皮屋、栅栏等设施,杜绝私自开门扒窗行为。

4.清理户外广告。清理取缔城区主次道路、背街小巷落地式移动广告、立柱广告、流动车体广告、墙体(楼顶)广告以及门窗即时贴、立面野广告等乱贴乱画,规范门头牌匾设置,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档次。

5.整治车辆占道。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在城区主次道路、背街小巷划定临时停放区,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依法查处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清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两侧乱停放的工程车辆、僵尸车辆、移动经营车辆、广告宣传车辆。加强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达到车头同向整齐的停放标准。

6.优化环境卫生。开展城区卫生大扫除,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突出抓好城区道路、居民小区、城中村、绿化带、公共场所、公厕、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抓好城区内省道、县道路域环境治理,提高保洁作业标准,确保道路及两侧边沟干净整洁。加强城市绿化、河道、水面、公共场所以及垃圾收集点(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管理,保持整洁卫生。

三、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从2018年1月10日开始,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按照边宣传、边整治、边巩固的原则,压茬进行,有序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10日前)

重点解决以工业路、商业街为重点的“马路市场”问题,实施整体搬迁,进驻鲁中义乌国际商贸城市场。一是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做好市场调查,准确摸清民意和“马路市场”现状。二是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启用鲁中义乌国际商贸城农贸市场,搞好内部配套,合理布局空间,为流动摊户提供固定经营场所。三是充分利用县级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平面媒体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舆论共识,确保鲁中义乌国际商贸城农贸市场顺利启用。四是与鲁中义乌国际商贸城联合成立市场安置办公室,按照“先长摊位(原商业街大棚户)、再短摊位(工业路固定占道经营的商户)、后流动摊位”的安置原则,根据摸排出的商户总数及种类,在鲁中义乌国际商贸城农贸市场内分区、标号,商户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放的登记备案牌报名抓阄,依次入驻。五是将早市、南麻大集以及春节期间的年画市场、春联市场、灯笼市场一并规划安置在鲁中义乌国际商贸城农贸市场南面广场上,为农贸市场聚集人气和商气。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10日—2018年2月10)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根据整治任务和标准,分片包干,挂图作战,实行大兵团联合执法,全力抓好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三)长效巩固阶段(2018年2月10日—2018年3月10日)

在集中整治阶段完成后,继续保持严管严控态势,对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区域道路街巷无缝隙管控。加强错时管理,实现区域道路街巷从早晨5:00到晚上8:00路面全天侯管控。“马路市场”统一安置到鲁中义乌国际商贸城后,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服务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抽调人员临时成立市场管理办公室,重点加强新市场的完善、管理和巩固。充分发挥社区、村居以及沿街部门单位自治作用,实行齐抓共管的城市治理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执法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区“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行动,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

(二)实行部门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300名,其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10人、历山街道50人、南麻街道30人、县交警大队30人、县市场监管局10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21人、执法职能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49人,抽调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整治期间,县公安机关启动春节安保二级巡防机制,与集中整治行动的时间、路线衔接,不间断开展街面治安巡防,随时处置和应对各类警情和案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精干人员,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全力支持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组长负责制,责任区内的工作由组长根据区域具体情况及人员、时限作出相应安排。对落实不力、作用发挥不好,迟到、早退、无故不到岗到位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责任。

(四)强化督查问责。县政府将城区“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对集中整治行动推进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或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服从管理、推诿扯皮的,启动问责程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机动巡查组,全区域全时段加强巡查,每天对街面联合执法队员上岗到位、队容风纪、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一天一督查,一周一通报。

           (五)营造工作氛围。坚持宣传先行,正确引导,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开辟城市管理专栏,跟踪做好整治行动宣传报道,既要加强正面报道,又要开设公开曝光台,大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秩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1.沂源县城区“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沂源县城区“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职责分工

                   3.沂源县城区“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抽调人员名单

                   4.沂源县城区“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网格化任务分工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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