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区供暖价格和供暖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源政办字〔2023〕46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3-5410936
成文日期
2023-11-30
发文日期
2023-12-01
主题分类
国有资源能源-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继续执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区供暖价格和供暖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源政办字〔2023〕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对《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区供暖价格和供暖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评估审核,决定继续执行。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原登记号 |
新登记号 |
有效期截至日期 |
源政办字〔2023〕8号 |
YYDR-2023-0020001 |
YYDR-2023-0020004 |
2025年11月 14日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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