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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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沂源县“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一体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方案

通    知

 源政办字〔2021〕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沂源县“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一体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源县“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

一体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淄发电〔2020〕7号)和市科技局《关于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质升级工程的意见》(淄科发〔2019〕49号),根据市委常委会第195次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

目前,全县有孵化功能的市级众创空间2家,分别为极有鲜众创空间和江北特色农产品电商双创基地,尚未形成系统的一体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一)极有鲜众创空间。运营机构为山东极有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金2000万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42名,入驻电商相关企业32家,是集平面摄影、代运营、人才培训、网络推广、产品对接、品牌建设、金融服务、物流仓储、孵化培育等综合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该众创空间主要为初创团队、初创企业提供资源对接服务、电商培训、管理培训、企业内训、人才招聘等免费服务,为入孵企业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和配套支持,形成了创意形成—创业知识培训—创业实训—创业保障—成果形成的完整链条。

(二)江北特色农产品电商双创基地。运营机构为沂源新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金300万元,现有员工12人,基地入驻企业51家。该基地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构建政策扶持、人才培训、金融资本、平台服务、孵化培育、营销推广、公共物流等服务模块,加强政府与市场力量的整合利用,建成政企对接、产业联合协作的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综合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为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及政府电子商务管理提供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争创国家级创新型县为引领,通过打造“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一体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一体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科技金融融合的创新创业格局,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平台服务能力和创新带动就业能力,为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更充分创新创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总体目标

围绕一体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要求,聚合人才、平台、金融、服务等要素资源,对开展创新创业创造的各类创新团队和初创企业进行全生命周期扶持培育,推动快速成长,到2023年,完成一体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2025年打造成高能级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一)创新创业服务全面升级。众创空间功能不断拓展,创新创业资源共享平台更加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能力显著提升,创业投资持续增长,新兴创新创业服务业态日趋成熟。

(二)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明显提升。培育更多充满活力、持续稳定经营的市场主体,直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带动关联产业就业岗位增加,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和社会纵向流动,实现创新、创业、就业的良性循环。

(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产学研用更加协同,科技创新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更加紧密,形成多层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主体,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四)创新创业价值链有机融合。发挥高端科技人才、优秀企业家、专业投资人主力军作用,当好创新创业领头羊,科研院所、中小企业之间创新资源要素实现自由畅通流动,内部外部、线上线下、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四、建设步骤

(一)建设“苗圃”育苗平台,稳步提升育苗能力。依托2家市级众创空间、10家省级农科驿站、清大国杰高新技术研究院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对创新项目“选苗入圃”。2021年启动选苗育苗工作,2022年新增1家省级众创空间,2025年力争省级众创空间达到3家以上。鼓励“零成本创业”,在物理空间、政策扶持、培训指导、项目推介、融资支持等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按照不同行业发展规划,建设新材料、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电子商务、食品健康等各类苗圃,推动众创空间、农科驿站、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等孵化平台提质升级,完善运营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资源集聚能力。

(二)建设“孵化器”起步平台,充分发挥孵化功能。组建鲁中高科创新创业特色示范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围绕我县优势产业发展规划,按照省级建设标准,打造5000平方米的特色孵化器服务平台,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多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孵化场地。2021年基本完成科技企业孵化器规划设计、运营主体成立和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完成平台整合,初创企业及创业团队入驻达到15家以上;2025年全县孵化器力争达到5家以上。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赋能创业企业发展的高效孵化体系,建立具备体系化、智能化、可推广复制的云端服务平台,挖潜、培育一批人才集聚度高、创新意识好、发展潜力大、技术水平先进的高成长企业。

(三)建设“加速器”快速成长平台,增强“加速”带动能力。对孵化器内具备产业化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引导进入产业化物理空间(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进行规模化生产,保障各类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的要素供给,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到2022年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以上,2025年力争孵化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培育各类创新人才30人以上。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积极开展双招双引活动,壮大产业集群,形成产业链条,确保创新创业主体快速转化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四)打造“科技园区”高能级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创新创业主体高速发展。围绕新材料、新医药、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整合江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沂源分中心、山东理工大学—沂源产业技术研究院、清大国杰高新技术研究院、天津科技大学沂源研究院等高校院所合作平台,以及县内各类研发机构,创设理想的创业和科研环境。到2023年高标准完成一体化建设,2025年打造完成高能级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吸引众多企业和研发机构入驻园区,加快推进创新创业主体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体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采用“4+N”建设模式,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合作机制,由县科技局牵头进行总体规划,鲁中高科公司作为建设主体,按照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等载体的建设标准布局实施。依托极有鲜众创空间、江北特色农产品双创基地、淄博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省级农科驿站、清大国杰高新技术研究院等运营机构,整合全县各类研发机构,组建专职专业管理服务团队,制定运营管理流程和制度体系,开展“双招双引”“产学研”对接、品牌建设、行业交流、资源整合等运营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用足用好“淄博人才金政37条”“沂源人才新政25条”、《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政策意见》(源政发〔2019〕14号),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给予重点政策支持。强化“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梯次培育,对于高成长性在孵企业,在规划、用地、金融服务、财政政策上采用“一事一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双招双引”成果落地,全力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

(三)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及各类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作用,通过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业团队,再布局一批人才平台,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服务,打造全生命周期创新创业生态。

(四)强化创新资源的有效供给。围绕企业需求,突出企业主体,重点突破、补齐短板、提升优势,做好人才引进、项目实施等环节的精准服务,推动形成高水平产学研对接平台。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淄博英才计划,实施沂源英才计划,加快本土优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建立高层次人才培育库,发挥智力资源优势,提升企业科研实力。

(五)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积极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支持创新创业活动,进一步降低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政策信息获取时间成本以及与资本、技术对接门槛。依托沂源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推动“互联网+公共服务”,使更多优质资源惠及企业

(六)加快建立科技成果引进转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快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切实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围绕全省“1+30+N”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提高甄别、引进、转化优秀科技成果的能力。通过中试基地建设等手段促进科技、产业、投资融合及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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