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沂源县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办字〔2020〕90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0-5114347
成文日期
2020-12-09
发文日期
2020-12-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沂源县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源政办字〔2020〕9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02号)关于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对2020年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慧平安社区建设”“沂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城乡公交运营财政补贴方案”“沂源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撤销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事宜”等5项决策事项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具备实施条件,从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予以调出。
二、“沂源县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规划(2020—2025)”“淄博市沂源县沂河采砂规划”“淄博市沂源县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数字沂源发展规划(2020—2022年)”因工作需要,纳入沂源县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三、其他未调整事项,各具体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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