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办字〔2019〕19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19-1682772
成文日期
2019-05-01
发文日期
2019-05-0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源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源政办字〔2019〕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沂源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源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为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秩序,确保顺利完成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按照《淄博市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源办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工作任务。通过内业比对、现场核实、合法判定等认真核查卫片执法图斑,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破坏生态环境以及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客观评价日常执法工作成效;督促落实镇政府(包含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自然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依法依规实施约谈问责,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协同责任;实施“增违挂钩”机制,利用制度的笼子对违法用地形成刚性约束;开展“季度+年度”的常态化卫片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时效性和实效性。
(二)职责分工。县政府负责全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调度与协调,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严厉制止、查处、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警示约谈、公开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各镇政府全面彻底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开展好辖区内卫片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有关时间安排、政策界限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对监测图斑合法性判定以及卫片执法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负责对各镇政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和验收等工作,组织业务培训、数据初审和实地验收,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典型违法案件,督促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整改到位。纪检监察、公安、司法、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自然资源监管责任,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卫片执法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核查范围,实行重点监管。以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破坏生态环境以及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对自然资源部下发卫片执法图斑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镇政府,列入县政府重点监管范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比例较高,特别是大量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征占土地问题严重、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或引发大量上访的;虚报拆除或以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以及其他方式瞒报新增违法用地的;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问题查处整改不落实、不到位,致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的。对重点监管对象,要加大检查督导、公开通报、考核考评和责任追究力度,督促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确保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二)严肃查处责任,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要依据法定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按照“严字当头、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的原则,既查事也查人,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确保履职到位。对依法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移送的坚决移送。要突出重点,采取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联合查处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重大、典型及调查阻力较大的案件,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推进联合执法,确保整改到位。
(三)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消除违法状态。坚持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结果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各镇政府要结合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攻坚战行动,抓好历史遗留违法用地、违法用矿行为的整改,全面消除违法状态,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处罚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依法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对占用农用地的及时恢复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对属于其他执法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主体责任,严肃约谈问责。依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规定,对自然资源日常监管保护不力,查处整改违法行为不积极不主动,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实地验收等工作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严重(如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面积5亩以上,或一般耕地10亩以上)的镇政府,县政府将实施警示约谈。对经警示约谈、集中整改后,仍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规定的责任追究条件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在卫片执法工作中整改成效明显、管理秩序明显好转的镇政府,在落实责任追究时将视情区别对待。
(五)突出监管责任,实行“增违挂钩”。将自然资源执法部门“单一刚性约束”升级为自然资源各类约束性指标“联合惩戒”。在考虑行政处罚(含行政处理)及整改落实结果的基础上,按照自然资源部规定实行“增违挂钩”。同时,要严惩违法主体,将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列入“黑名单”,增加违法成本,遏制违法新增。
(六)履行保护责任,开展日常执法评价。县政府将根据各镇政府卫片执法工作完成情况,巡查、举报电话和微信违法线索举报核查等日常工作发现、整改的违法行为与卫片执法发现、整改的违法行为比对情况等,对各镇政府日常执法情况进行评价,督促按时保质完成图斑和线索核实、违法行为整改落实等工作,督促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保护责任,及时发现并遏制新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三、工作对象
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对象包括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18年度和2019年发现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
四、时间安排
(一)2018年度卫片执法工作
1.部署开展。2019年5月1日前,按照统一部署,成立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工作方案。
2.数据上报和审核。5月8日前,完成图斑核查和省卫片系统初始数据填报工作。
3.总结报送。6月1日前,完成2018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任务并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上报情况。
4.实地验收。6月10日前,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完成验收评估,全面总结并向县政府上报情况,全面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2019年季度卫片执法工作
1.部署开展。2019年季度卫片执法工作与2018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同期部署开展。
2.数据上报和评价。7月10日、10月10日前,完成对2019年季度卫片执法图斑的核查,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19年第一、二、三季度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
3.整改和校核。12月31日前,完成2019年季度卫片执法工作发现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同时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成果和报告。
4.增违挂钩。2020年上半年,做好迎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2019年整改到位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各镇政府在开展本次卫片执法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重大问题和情况动态,要以月报和专报的形式及时报县自然资源局。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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