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办字〔2020〕71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0-2018712
成文日期
2020-09-10
发文日期
2020-09-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源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源政办字〔2020〕7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沂源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源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号)、《淄博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淄政办字〔2020〕79号),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立足各级各部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持续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到2023年,建成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公开内容、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要体现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同时,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各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本部门单位标准落实工作,完成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1.26个试点领域指导单位(试点领域及指导单位名单见附件1)需加强对相关目录指引的研究,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领域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参考附件5),于2020年9月20日前编制完成我县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县政府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参考模板》(见附件3),各镇人民政府根据《镇(街道)、开发区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参考模板》(见附件4),并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于9月20日前完成本级、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县政府部门单位目录需报对口市级指导部门审核指导。
3.各级各部门将本级、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所负责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于9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邮箱:yyxzwgk@zb.shandong.cn,联系电话:3241369)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要逐项对照梳理编制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栏目设置,确保2020年11月15日前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好内容维护。综合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
(三)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2020年12底前,各级各部门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一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实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确定信息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法定事由,印发公文时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因形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二是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三是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完善并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标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四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坚持规范引领,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明确接收、移交、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的时限,加强部门会商协作,重视民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五是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在编制标准目录体系的基础上,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要做到事项具体、依据充分、更新及时。创新开展“政府开放日”,让人民群众全方位感受基层政府运转流程,增强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早筹划、早展开,扎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协同发展。
(四)编制完成其他领域标准指引。2022年6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本级、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并认真抓好落实。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五)全面建成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到2023年,各级各部门全面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建成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全县统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局面。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和制度完善工作进行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同志要具体抓,要建立完善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司法、政务服务、民政、大数据管理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示范带动。要重点打造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示范点名单见附件6),突出特色和亮点,形成经验在全县推广。
(四)加强监督评价。2020年,我县将把各级各部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情况和各级各部门业务指导责任落实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紧盯时间节点,按时推进工作,将工作进展情况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同时要加强理论研究,将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向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在行动”栏目及“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报送和宣传推广。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计入全年政务公开考核成绩。
附件: 1. 26个领域业务指导责任分工表.docx
2. 沂源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参考模板.docx
3.县政府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参考模板.docx
4. 镇(街道)、开发区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参考模板.docx
5. 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网址链接.docx
6. 沂源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点名单.docx
附件 1
序号 |
具 体 任 务 |
业务指导单位 |
业务指导电话 |
联系人 |
1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
县发展改革局 |
3241092 |
李明明 |
2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沂源分中心 |
7015169 |
刘淑兰 |
3 |
义务教育领域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3242802 |
周在军 |
4 |
户籍管理领域 |
县公安局 |
2139611 |
王 琦 |
5 |
社会救助领域 |
县民政局 |
2343331 |
刘彦均 |
6 |
养老服务领域 |
|||
7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县司法局 |
3258362 |
常 娟 |
8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县财政局 |
2950501 2950506 |
陈自堂刘 涛 |
9 |
就业领域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3223048 |
张立强 |
10 |
社会保险领域 |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
3225791 |
张明虎 |
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3227056 |
魏 俊 |
||
11 |
城乡规划领域 |
县自然资源局 |
3247700 |
张纪玉 |
12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 |
|||
13 |
生态环境领域 |
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
3250229 |
齐红玲 |
14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3260031 3248458 3241949 |
王武三齐美香任相伟 |
15 |
保障性住房领域 |
|||
16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
17 |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3225367 |
董 合 |
县自然资源局 |
3242201 |
臧文峰 |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923856 |
郑功伟 |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3243412 |
苗夏青 |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沂源管理部 |
2755802 |
王爱国 |
||
18 |
市政服务领域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3289117 |
刘云祥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920378 |
韦兴禄 |
||
县交警大队 |
2135431 |
冯德厚 |
||
县水利局 |
3225291 |
马有国 |
||
19 |
涉农补贴领域 |
县农业农村局 |
7050800 |
展 哲 |
20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3256106 |
张 岩 |
21 |
卫生健康领域 |
县卫生健康局 |
3241187 |
左效臣 |
22 |
安全生产领域 |
县应急局 |
3252007 3250717 |
王振鹏王娟丽 |
23 |
救灾生产领域 |
|||
24 |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
县市场监管局 |
7853302 |
谢童庆 |
25 |
扶贫领域 |
县扶贫办 |
3247336 |
张伟峰 |
26 |
税收管理领域 |
县税务局 |
3255581 |
刘 鑫 |
附件 2
本模板仅供参考,请各单位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 26 个领域标准目录指引要求,主动认领相关公开事项,并结合本部门、本专业领域进行修改、完善。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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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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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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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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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其他文件 |
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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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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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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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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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公报 |
本级政府公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司法行政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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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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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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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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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 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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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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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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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 |
意见征集 |
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 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文件起草部门或承办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决策 |
|
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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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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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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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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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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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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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反馈 |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文件起草部门或承办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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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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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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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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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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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决策 |
政府工作报告 |
|
经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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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政府会议 |
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
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 |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发〔2018〕21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政发〔2018〕5 号)。 |
》 自 该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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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会议 |
专题会议及其他会议研究的事项。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政发〔2018〕5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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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会议开放 |
县政府审议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文件时, 根据内容涉及的事项和范围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代表列席相关的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开放信息;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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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决策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
发布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等文本并关联规划的相关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 发〔2005〕33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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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和规划计划的任务分解、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或按月(季度)取得的成效、落实情况通报和后续举措等信息。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等信息。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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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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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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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 发〔2016〕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各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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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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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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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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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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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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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督查督办情况;县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 发〔2019〕14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督查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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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执行和结果 |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
|
对重大决策执行后的效果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收集、分析和评估相关资料,客观全面地作出跟踪反馈评估报告信息,包括跟踪反馈、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实施绩效制度设计等跟踪反馈、评估内容分析;跟踪反馈、评估结论及建议等信息。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文件起草部门或承办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15 |
审计公开 |
制度和计划 |
审计公开的相关制度文件年度财政审计和专项审计计划安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 审计准则》(审计署令 第 8 号); |
按 照 规 定 程序 审 批 后 公布。 |
审计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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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6 |
审计结果 |
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公告;列入年度专项审计项目及国有投资项目审计的结果公告;以及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 8 号); |
按 照 规 定 程序 审 批 后 公布。 |
审计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17 |
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
县政府重大政策贯彻落实跟踪审计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 8 号); |
按 照 规 定 程序 审 批 后 公布。 |
审计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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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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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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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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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开 |
审计整改情况 |
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 8 号); |
按 照 规 定 程 序 审 批 后 公布。 |
被审计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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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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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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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 、 法实施细则》(国务院 令第 45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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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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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
|
统计信息 |
月度、季度统计数据;月度季度统计数据分析等。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统计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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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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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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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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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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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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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统计公报 |
年度统计公报、人口普查公 报、基本单位普查公报、经济普查公报、农业普查公报、其他统计公报等;统计公报主要内容的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453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统计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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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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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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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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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行情况 |
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和解读分析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统计部门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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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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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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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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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
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责任分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年度报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年度通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国办发﹝ 2014 ﹞ 46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督查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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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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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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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督查部门 政府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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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 |
自 该 信 息 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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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执行和 结果 |
建议提 案办理 |
人大代表 建议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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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办发﹝ 2014 ﹞ 46 |
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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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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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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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督查部门 政府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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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 |
自 该 信 息 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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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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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 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 |
√ |
||||
|
|
|
|
|
( 国办发﹝ 2014 ﹞ 46 |
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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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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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5 |
管理和服务 |
政府领导 |
|
领导分工、简历、办公联系方式、照片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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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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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
|
直属事业单位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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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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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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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
政府机构 |
议事协调机构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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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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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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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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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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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
垂直管理机构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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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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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准推送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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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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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 |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政府人事任免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37 |
管理和服务 |
财政资金 |
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 经费情况 |
政府各部门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政府各部门上年度决算、报表。集中展示。各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三公” 经费决算报告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 原因等。集中展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 号);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 ,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 号)。 |
自 本 级 财 政部 门 批 复 之日起 20 日内 |
政府各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部门网站 □其他 |
√ |
|
√ |
|
38 |
财政专项资金 |
项目名称、预算支出规模补助标准、资金拨付程序资金分配结果。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 、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财政部门 政府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部门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39 |
县级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分配标准和分配到乡镇 (街道)的结果。 |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 财预 〔2011〕27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 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40 |
…… |
|
|
|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41 |
管理和服务 |
财政资金 |
财政收支情况 |
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财政( 国资) 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42 |
政府债务 |
公开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 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 34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财政( 国资) 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43 |
部门项目 |
公开项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各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部门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44 |
管理和服务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
包括总体预案、事故灾害类预案、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自然灾害类预案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案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 号)。 |
按 照 法 定 时间公开。 |
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45 |
预警信息 |
包括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警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 69 号)。 |
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46 |
应对情况 |
包括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 69 号)。 |
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47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
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政府各部门权力总目录、分目录,分表及流程图,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经清理确定取消的权力事项、下放的权力事项、转变管理方式的权力事项、承接的权力事项、冻结 的权力事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 47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政府办编办 司法行政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48 |
管理和服务 |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
|
县级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办事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事项类别;经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收费类 型及依据、处理决定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 (国办发〔2015〕3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49 |
涉企收费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
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标准、执收单位、责任事项、追责情形, 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国办发〔2014〕30 号) 《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5〕55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发展改革部门商务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50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审批结果信息。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9 247 号)。 |
作 出 行 政 许可 决 定 之 日起7 个工作日 〕 内。 |
有执法行政权的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51 |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9 247 号)。 |
作 出 行 政 处罚 决 定 之 日起7 个工作日 〕 内。 |
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7 个工 〕 作日内。 |
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
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52 |
|
|
|
行政给付结果信息。 |
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通知》(鲁政字〔2019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247 号)。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7 个工 〕 作日内。 |
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
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53 |
|
|
|
行政征收结果信息。 |
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通知》(鲁政字〔2019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247 号)。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管理和 |
行政权 |
行政权力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服务 |
力运行 |
运行结果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7 个工 〕 作日内。 |
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
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54 |
|
|
|
行政奖励结果信息。 |
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通知》(鲁政字〔2019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247 号)。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7 个工 〕 作日内。 |
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
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55 |
|
|
|
行政强制结果信息。 |
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通知》(鲁政字〔2019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247 号)。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7 个工 〕 作日内。 |
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
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56 |
|
|
|
行政确认结果信息。 |
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通知》(鲁政字〔2019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247 号)。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7 个工 〕 作日内。 |
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
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57 |
|
|
|
行政裁决结果信息。 |
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通知》(鲁政字〔2019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247 号)。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管理和 |
行政权 |
行政权力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服务 |
力运行 |
运行结果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7 个工 〕 作日内。 |
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
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58 |
|
|
|
行政规划结果信息。 |
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通知》(鲁政字〔2019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247 号)。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7 个工 〕 作日内。 |
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
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59 |
|
|
|
其他权力结果信息。 |
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通知》(鲁政字〔2019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247 号)。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行政许可 |
|
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 |
作 出 行 政 许 |
|
|
|
|||
60 |
|
|
和行政处 罚双公示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 示信息。 |
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 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 |
可、行政处罚 决定之日起 7 |
政府相关部门 |
√ |
√ |
|||
|
|
|
|
|
见》(发改办财金〔2018〕 |
个工作日内。 |
|
|
|
|||
|
管理和 |
行政权 |
|
|
424 号)。 |
|
|
|
|
|||
|
服务 |
力运行 |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行政执法 |
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 |
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61 |
|
|
公示 |
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 |
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执法结果等信息。 |
度》(国办发〔2018〕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118 号)。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三大攻坚战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62 |
重点 |
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政策文件。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 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 相关部门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领域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 相关部门 |
|
|
|
|
|
|||
|
信息 |
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公开 |
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 |
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63 |
|
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 |
作要点的通知》(国办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及时依 |
发〔2019〕14 号);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法公开工作措施及成效等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信息。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64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三大攻坚战 |
精准脱贫 |
国家、省、市脱贫攻坚政策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级印发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可以全文公开的行业部门扶贫攻坚政策文件。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扶贫开发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65 |
动态管理等有关材料,即村民评议、县级比对、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乡镇 (街道)审查并公示,县级审核公告等有关文件、会议、照片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扶贫开发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66 |
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年度计划、精准扶贫贷款、县域结对帮扶资金。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资 金 分 配 结 、 果确定后7 日 内。 |
财政( 国资) 部门 扶贫开发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67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三大攻坚战 |
精准脱贫 |
项目库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实施。 |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印发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国开办司函〔2019 102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 〕 工作日内。 |
扶贫开发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68 |
公开产业脱贫、就业脱贫教育扶贫、健康脱贫、社会兜底脱贫、金融扶贫、危房改造、电商扶贫、光伏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及行业扶贫资金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 、 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 办发〔2018〕10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 、 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 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农业农村、人社、教育、卫健、医疗保障、发展改革、民政、金融管理、住建、商务、水利、交通等部门和供电公司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69 |
帮扶工作和扶贫捐赠款物使用等方面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扶贫开发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74 |
|
|
公开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综 合 行 政 执法、住建、卫健、生态环境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大气 |
保护法》(主席令 9 号) |
|
|
|
|||||
75 |
|
|
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信息,水 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生态破 |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 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门 |
√ |
√ |
|||||
|
|
|
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 |
(环办宣教函〔2017〕 |
|
|
|
|||||
|
重点 |
|
|
860 号) 。 |
|
|
|
|||||
76 |
领域信息公开 |
三大攻坚战 |
项目环评受理公示,环评项目审批公示,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 |
作 出 重 大 建设 项 目 环 境影 响 报 告 书 (表)审批决定之日起7 个 工作日内。 |
生态环境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范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
|
|
|
||||
|
|
|
创建情况;实践创新基地创 |
信息公开条例》(国务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
77 |
|
|
建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 |
院令第 711 号);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生态环境部门 |
√ |
√ |
||||
|
|
|
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生物多 |
开工作的意见》(中办 |
工作日内。 |
|
|
|
||||
|
|
|
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 |
发〔2016〕8 号)。 |
|
|
|
|
||||
|
|
|
护相关信息。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78 |
|
|
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生态环境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 、 院令第 711 号);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 , 开工作的意见》(中办 发〔2016〕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督查进驻时限,受理投诉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79 |
|
|
举报途径,督查反馈问题 |
生态环境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重点 |
|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领域 |
三大攻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信息 |
坚战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80 |
公开 |
|
林长制政策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及工作推进情况。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3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 〕 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81 |
|
|
河(湖)长制政策落实及工作推进情况。 |
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 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 |
水利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42 号)。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放管 服”改革 |
|
发布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
|
|
|
|
|
||||
|
|
|
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 |
自 该 信 息 形 |
政府办、财政 |
|
|
||||
82 |
|
改革任务 落实 |
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 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 |
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 作要点的通知》(国办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部门、行政审 批部门等相关 |
√ |
√ |
||||
|
|
|
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 |
发〔2019〕14 号)。 |
工作日内。 |
部门 |
|
|
||||
|
|
|
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 |
|
|
|
|
|
||||
|
|
|
业万众创新等信息。 |
|
|
|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83 |
重点领域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 号); |
检 查 及 查 处结 果 作 出 之日起的7 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双随机、一 公 开 ” 成 员单位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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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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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信息 公开 |
政务服务 |
公开办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指南、流程、过程结果查询等信息。 |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6〕55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数据资源管理 (政务服务管理)等 政府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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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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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18〕4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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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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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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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清单 |
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及清理情况。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司法行政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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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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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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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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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 、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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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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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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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 |
自 该 信 息 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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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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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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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服务 信息 |
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 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相关审批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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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等基本信息。 |
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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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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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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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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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
重大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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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
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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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批准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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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 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 、 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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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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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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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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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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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结果信息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相关审批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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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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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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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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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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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 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 、 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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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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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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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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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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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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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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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
重大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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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
设项目 |
批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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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批准和 |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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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 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 、 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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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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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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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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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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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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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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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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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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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批准结果信息 |
核准结果、核准时间、核准文号、核准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 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 、 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相关核准机关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91 |
备案号、备案时间、备案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相关备案机关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92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批准结果信息 |
审查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 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 、 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节能审查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93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相关审批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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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批准结果信息 |
预审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95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生态环境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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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批准结果信息 |
审核结果、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相关审批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97 |
审核结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相关审批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98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批准结果信息 |
审核结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相关审批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99 |
审核结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号、施工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相关审批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100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批准结果信息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招标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相关审批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101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文件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水利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102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批准结果信息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文件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水利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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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文件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水利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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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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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104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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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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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 、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及相关审批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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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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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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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相关审批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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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施工有关信息 |
施工图审机构、审查人员审查结果、审查时限,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 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相关审批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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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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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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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相关主管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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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 |
竣工有关信息 |
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相关审批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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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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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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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 |
以项目为单位按项目生命周期公开有关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2017〕94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19〕6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县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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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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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
低保政策和办理流程、低保对象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信息。 |
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民 〔2019〕54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民政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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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办理流程、保障标准,乡镇(街道月度救助人数及资金使用统计报表或通报;孤儿基本生活费办理流程、保障标准,乡镇(街道)月度救助人数及资金使用统计报表 或通报。 |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 649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民政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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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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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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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 ; 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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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筹使用上级安排的救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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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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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分配统计、因灾倒损群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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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
众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完成 |
(国务院令第 577 号) |
应急管理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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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和冬春救助工作开展 |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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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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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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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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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重点领域 |
医疗救助办理流程、救助标准,乡镇(街道)月度救助人数及资金使用统计报表或通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 649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医疗保障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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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信息公开 |
国家或社会团体、个人为保障适龄人口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在不同阶段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提供物质和资金援助的情况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教育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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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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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 、 见》(国办发〔2018〕 10 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 649 号)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116 |
|
住房困难标准、救助标准救助情况等信息。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住建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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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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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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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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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 、 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 办发〔2018〕10 号)。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117 |
|
各项就业规划、实施情况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名单公示信息等。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人社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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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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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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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重点 |
临时救助办理流程,救助标准,乡镇(街道)月度救助人数及资金使用统计报表或通报。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国发〔2014〕47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民政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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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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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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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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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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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 |
国家、省、市及本级政府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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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老年人福利相关政策;对 |
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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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
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 |
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 |
民政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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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的业务指导、服务、监督 |
见》(国办发〔2018〕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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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行业管理信息。 |
10 号)。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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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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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 〕 工作日内。 |
民政部门残联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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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省、市及本级政府有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关残疾人救助相关政策;对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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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
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救助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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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和 |
度的意见》(国发〔2015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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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 |
52 号)。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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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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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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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
国家、省、市及本级政府有关儿童救助相关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儿童福利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和管理。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13 号文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17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民政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122 |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认定、本年度救助标准;按月或按季度公开分配救助款物、资金的管理使用安排等情况。 |
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 卫家庭发〔2013〕4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卫健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123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次、救助资金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38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民政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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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4 |
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席令第 60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民政部门教育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
公开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 修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 号);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 号); 《全国改薄办关于印发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全国改薄办函﹝2015﹞2 号)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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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教育统计数据、义务教育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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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录等教育概况信息;义务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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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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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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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招生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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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理信息;义务教育财务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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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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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籍管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
|
|
|
|
|||||
|
|
|
政策、学生评优奖励、优待政 策等学生管理信息;教师培训、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资格认证、公开招聘、行为规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125 |
重点领域信息 |
教育信息 |
范、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特 岗教师招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普通话培训及测试等教师管理信息;控辍保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体育评价、学校美育评价等重要政策执行情况信息;全面 |
教育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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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 |
|
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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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文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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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信息;机构队伍、学校督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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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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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等教育督导信息;学生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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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改善计划政策文件、工作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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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校园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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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管理等信息。 |
|
|
|
|
|||||
|
|
|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 〕 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发展规 |
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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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
|
划、经费投入和使用等信 |
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 |
教育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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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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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息。 |
通知(教办厅函〔2019 |
|
|
|
|||||
|
|
|
|
39 号)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 〕 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普通高中教育相关政策、发 |
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127 |
|
|
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等 |
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 |
教育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信息。 |
通知(教办厅函〔2019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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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号)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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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 〕 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特殊教育相关政策、发展规 |
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128 |
|
|
划、经费投入和使用等信 |
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 |
教育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息。 |
通知(教办厅函〔2019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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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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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号)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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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域信息公开 |
教育信息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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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发展规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 〕 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
|||
129 |
|
|
划、经费投入和使用等信 |
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 |
教育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息。 |
通知(教办厅函〔2019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39 号)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 |
|
|
|
|
||||
130 |
|
|
民办教育政策文件,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 |
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 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 |
自 该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教育部门 |
√ |
√ |
||||
|
|
|
|
办厅函〔2019〕39 号)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 〕 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131 |
|
教育信息 |
学生资助政策文件、学生资助情况等信息。 |
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 39 号) |
教育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重大传染病、人畜共患病、地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 、 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政 、 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 通知》(国卫办发〔2014〕 2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球化学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 |
|
|
|
||||||
|
|
|
疾病等四大类,包括包虫病 |
|
|
|
||||||
132 |
|
|
鼠疫、碘缺乏疾病、艾滋病 |
卫健部门 |
√ |
√ |
||||||
|
|
|
结核病、乙肝、高血压、糖尿 |
|
|
|
||||||
|
重点 |
|
病、精神疾病等9 种重大疾病 |
|
|
|
||||||
|
领域 |
|
防控措施等信息。 |
|
|
|
||||||
133 |
信息 公开 |
基本医疗卫生 |
国家免疫规划,全县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情况。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14 2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 〕 工作日内。 |
卫健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58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 |
|
|
|
||||||
|
|
|
援、总结评估等工作情况, |
|
|
|
||||||
134 |
|
|
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 措施,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 |
卫健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
|
|
等紧急医疗救援情况,突发 |
|
|
|
||||||
|
|
|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信 |
|
|
|
||||||
|
|
|
息。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第17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传染病及重点慢性非传染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135 |
|
|
性疾病的监测情况,法定报 |
卫健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和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管理情况等信息。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全县卫生计生、公众健康教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 、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政 、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14 2 号)。 |
及时公开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
育,针对妇女、未成年人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136 |
|
|
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 |
卫健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的专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基本医疗卫生 |
项健康科普等信息。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137 |
疾病应急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年度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13〕15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卫健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政策,全县卫生计生综合执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 |
|
|
|
|||||
|
|
|
法监督工作情况,全县卫生 |
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 |
|
|
|
|||||
138 |
|
|
计生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重 |
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 |
卫健部门 |
√ |
√ |
|||||
|
|
|
大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 |
见》(国办发〔2018〕 |
|
|
|
|||||
|
|
|
划生育违法案件督察督办 |
63 号)。 |
|
|
|
|||||
|
|
|
情况等信息。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139 |
|
|
全县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情况等信息。 |
《生活应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53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卫健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 9 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15 〕 12 号)。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业规则和服务规范,临床护 |
|
|
|
|
|||||
|
|
|
理管理规范和标准,医疗机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
140 |
|
|
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 理情况等信息;县属医疗服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卫健部门 医疗保障部门 |
√ |
√ |
|||||
|
重点 |
|
务机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 |
工作日内。 |
|
|
|
|||||
|
领域 |
基本医疗 |
准;县属医疗服务机构各药 |
|
|
|
|
|||||
|
信息 |
卫生 |
品的名称、价格等信息。 |
|
|
|
|
|||||
|
公开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141 |
|
|
公开随机抽查清单、监管执法及结果等信息。 |
《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医疗保障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142 |
|
|
公开随机抽查清单、监管执法及结果等信息。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6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卫健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143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基本医疗卫生 |
按照规定公开考核结果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卫健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144 |
灾害事故救援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 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县、镇(街道)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 577 号)。 |
信 息 形 成 或变 更 之 日 起20 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145 |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自然灾害救助(6 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 577 号)。 |
信 息 形 成 或变 更 之 日 起20 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146 |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 577 号)。 |
按 进 展 情 况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
|
|
|
|
|
|
|
|
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 |
|
|
|
|
||||
|
|
|
|
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见》(国办发〔2018〕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147 |
|
|
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等信息。 |
10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 |
文化和旅游部门教育和体育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 |
|
|
|
|
||||
|
|
|
|
方案》 |
|
|
|
|
||||
148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文化体育 |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等信息。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文化和旅游部门教育和体育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
|
||||
|
|
|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
149 |
|
|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建 设等信息。 |
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 |
文化和旅游部门教育和体育部门 |
√ |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 |
工作日内。 |
|
|
|
|||||
|
||||||||||||
|
|
|
|
方案》 |
|
|
|
|
||||
|
|
|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
150 |
|
|
公共文化体育财政资金投 入和使用等信息。 |
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 |
文化和旅游部门教育和体育部门 |
√ |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 |
工作日内。 |
|
|
|
|||||
|
||||||||||||
|
|
|
|
方案》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 、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151 |
|
|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等信息。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文化和旅游部门教育和体育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152 |
|
|
公开文化遗产保护信息。 |
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见》(国办发〔2018〕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重点 |
|
|
10 号)。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领域 |
公共文化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信息 |
体育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153 |
公开 |
|
公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 10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文化和旅游部门教育和体育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154 |
|
|
公开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 10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155 |
|
|
|
公开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 10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教育和体育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公共文化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体育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156 |
|
社会公 |
|
公开受捐款物管理和使用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 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 10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文化和旅游部门教育和体育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重点 |
益事业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领域 |
及重点 |
|
小微企业提高增值税起征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 》 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信息 |
民生领 |
|
点、减半征收所得税、降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157 |
公开 |
域 |
减税降费 |
增值税率及社保费率等系 列政策及落实情况;降低物 |
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展改革部门 税务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流、供电、过路过桥等经营 |
( 税总发〔2016 〕 44 |
财政部门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服务性收费政策及落实情 |
号)。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况。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 自 该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
|
|
|
|
|
|
|
|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国家、省、市有关养老保险 |
见》(人社部发〔2013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法规政策,县级出台的规范 |
92 号);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158 |
|
|
社会保险 |
性文件;月度或季度参保统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人社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计报表及通报,基金收支预 |
财政部关于 2018 年调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决算,待遇支付情况等。 |
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的通知》( 人社部发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2018〕18 号)。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
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居民 |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国办发〔2019〕10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县级出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台的规范性文件;月度医疗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159 |
|
|
保险和生育保险运行情况 |
医疗保障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基金收支预决算,保险药品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目录、保险诊疗项目、辅助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器具目录等。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保险 |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法规政策,县级出台的规范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自 该 信 息 形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160 |
|
社会保险 |
性文件;月度或季度参保统 计报表及通报,基金收支预 |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 见》(人社部发〔2013〕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人社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决算,保险药品目录、保险 |
92 号)。 |
工作日内。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 |
|
|
|||
|
重点 |
|
诊疗项目、辅助器具目录。 |
|
|
|
子屏) |
|
|
|||
|
领域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信息 |
|
国家、省、市有关失业保险 |
|
|
|
|
|
||||
|
公开 |
|
法规政策,县级出台的规范 |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
161 |
|
|
性文件;月度或季度参保统 计报表及通报,基金收支预 |
《失业保险条例》(国 务院令 258 号)。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人社部门 |
√ |
√ |
||||
|
|
|
决算,待遇支付情况和水 |
|
工作日内。 |
|
|
|
||||
|
|
|
平。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 ;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00 号)。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162 |
|
就业创业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岗位信息发布;求职信息登记;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人社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
|
|
|
|
||||
|
|
|
|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
163 |
|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 开业指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 进法》;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人社部门 |
√ |
√ |
||||
|
|
|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工作日内。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
|
|
||||
|
|
|
|
令第700 号)。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
|
|
|
|
||||
|
|
|
|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
164 |
|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 展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 进法》;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人社部门 |
√ |
√ |
||||
|
重点 |
|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工作日内。 |
|
|
|
||||
|
领域 信息 |
就业创业 |
|
令第700 号)。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公开 |
|
|
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
165 |
|
|
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就 业创业证》申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 进法》;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人社部门 |
√ |
√ |
||||
|
|
|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工作日内。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
|
|
||||
|
|
|
|
令第700 号)。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
|
|
|
|
||||
|
|
|
|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
166 |
|
|
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 款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 进法》;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人社部门 |
√ |
√ |
||||
|
|
|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工作日内。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
|
|
||||
|
|
|
|
令第700 号)。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167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就业创业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 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人社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168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人社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169 |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人社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170 |
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700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人社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171 |
|
|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会的管理法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民政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0 , 号)。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172 |
重点 |
|
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及申报材料,社会团体简介,成立登记情况,变更登记公告年报情况,注销情况。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民政部门和社团登记、注销审批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领域 信息 |
社会组织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公开 |
|
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及申报材料,民办非企业单 |
民政部门和社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173 |
|
|
位简介,成立登记情况,变 |
团登记审批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更登记信息,年报情况,注 |
门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销情况。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政部令第 31 号)。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174 |
|
|
非公募基金会评估指标及申报材料,非公募基金会单位简介,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信息。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民政部门和非 公募基金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
|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政部令第 6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慈善组织评估指标及申报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材料,慈善组织名单、简介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175 |
|
社会组织 |
每半年或季度公布救助、捐 |
民政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赠、接收物资和发放物资情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况。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176 |
重点 |
户政服务 |
户政业务的办事流程图、指南、收费事项清单等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 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公安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领域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信息 |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公开 |
|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治安管理相关政策;处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177 |
|
治安管理 |
事实、理由、决定及依据等 |
管理处罚法》(主席令 |
公安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信息。 |
第 67 号)。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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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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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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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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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服务 |
城市生产、生活、消防和市政管理所需用水等信息;城市排水系统和污水、雨水排放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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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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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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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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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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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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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安全、监管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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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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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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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市政服务 |
电力管理与运行监测、用电安装维修、电力安全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供电公司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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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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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 、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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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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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
|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等信息。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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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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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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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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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 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土地征收 |
本地区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文件。 |
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 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183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土地征收 |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征地批文。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第
收 到 批 复 后10 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184 |
征收土地公告包括征收的依据、范围、程序、时限。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第
收 到 征 地 批准文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185 |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第
信 息 形 成 后20 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186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土地征收 |
征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供地方案。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 方案》 |
省 公 开 征 地批复后 10 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187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流转政策,分季度或分月按县公布流转情况汇总表,实行流转奖励的地方公开流转奖励结果汇总表。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47 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 发〔2016〕37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农业农村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188 |
拆迁安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补偿标准、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等文件。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住建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189 |
分地块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有关文件及公告分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住建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拆迁安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 |
收 到 评 估 单 |
|
|
|
||||
190 |
|
|
分地块的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预评估报告。 |
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位 提 供 的 结 果之日起 10 |
住建部门 |
√ |
√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 |
个工作日内。 |
|
|
|
||||
|
|
|
|
方案》 |
|
|
|
|
||||
|
|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结果。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社会公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益事业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191 |
|
及重点 |
住建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民生领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重点 |
域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领域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信息 |
|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文 件 发 布 之 、 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公开 |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分地块房地产估价机构名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192 |
|
|
单及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 |
住建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委员会名单。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
193 |
|
公共资 源配置 |
住房保障 |
政策和规划建设情况、分配 监管情况等信息。 |
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住建部门 |
√ |
√ |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 |
工作日内。 |
|
|
|
|||
|
|
|
|
|
方案》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
194 |
|
|
|
政策和计划、改造过程和结 果等信息。 |
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住建部门 |
√ |
√ |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 |
工作日内。 |
|
|
|
|||
|
|
|
|
|
方案》 |
|
|
|
|
|||
195 |
重点领域信息 |
公共资源配置 |
住房保障 |
政策和计划、资金分配、改造过程和结果等信息。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住建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196 |
公开 |
|
|
政策和计划、资金分配、改造过程和结果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 〔2014〕36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房管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197 |
|
|
|
管理政策、办理指南、资金运行等信息。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350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公积金管理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
|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 |
自 该 信 息 形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202 |
|
|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等信息。 |
(2014—2020 年)的通知 (国发〔2014〕21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 |
自然资源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
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76 号)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 ; 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203 |
|
|
|
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
(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 |
自然资源部门公管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重点 |
|
|
|
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领域 |
公共资 |
|
|
(国发〔2016〕76 号)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信息 |
源配置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公开 |
|
|
|
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采矿权评估报告公示、采矿 |
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204 |
|
|
|
权审批公示、矿业权出让批 |
发〔2017〕97 号); |
自然资源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复等信息。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矿业权 |
|
土资规〔2017〕7 号)。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出让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
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 |
公管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205 |
|
|
|
矿业权出让公告。 |
办发〔2017〕97 号); |
项目的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 |
实施主体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土资规〔2017〕7 号)。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矿业权出让成交公示、矿业 |
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 |
公管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206 |
|
|
|
权出让结果、出让合同、预 |
〔2017〕97 号); |
项目的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申请、登记公示等信息。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 |
实施主体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土资规〔2017〕7 号)。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207 |
重点 |
|
|
出让合同的变更、收回矿业权决定书、合同解除通知函、违约行为的处理等履约变更信息。 |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97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 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 |
自 依 法 作 出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项目的实施主体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领域 |
公共资 |
矿业权 |
|
土资规〔2017〕7 号)。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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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源配置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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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 |
自 该 信 息 形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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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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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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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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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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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 |
(2014—2020 年)的通知 (国发〔2014〕21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 |
自然资源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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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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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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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16〕76 号)。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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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 |
自 该 信 息 形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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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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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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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
(2014—2020 年)的通知 (国发〔2014〕21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 |
自然资源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发〔2016〕76 号)。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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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省和市发布的采购政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 ; 办发〔2017〕9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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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本级政府部门发布的采 |
自 该 信 息 形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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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 |
|
|
|
购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财政( 国资) 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额标准;采购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数额规定。 |
工作日内。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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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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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
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 务院令第 65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公管部门项目的实施主体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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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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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 |
公管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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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
|
|
采购中标成交公示。 |
办发〔2017〕97 号); |
项目的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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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实施主体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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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法实施条例》(国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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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务院令第 658 号)。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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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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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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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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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213 |
|
|
|
政府各部门的采购合同文本、合同备案信息。 |
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收 到 备 案 合同之日起3 个 工作日内。 |
公管部门项目的 实施主体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采购法实施条例》(国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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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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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务院令第 658 号)。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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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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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 |
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 |
公管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214 |
|
|
|
定、有关考核及监督检查结 |
办发〔2017〕97 号); |
财政( 国资)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部门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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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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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法实施条例》(国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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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务院令第 658 号)。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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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 |
自 该 信 息 形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215 |
|
|
政府采购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 |
(2014—2020 年)的通知 (国发〔2014〕21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 |
公管部门 财政( 国资) 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重点领域信息 |
公共资源配置 |
|
|
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76 号)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
|
公管部门 财政( 国资) 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公开 |
|
|
|
(2014—2020 年)的通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216 |
|
|
|
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 处罚信息。 |
知》(国发〔2014〕21 号);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 |
√ |
||||
|
|
|
|
|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 |
工作日内。 |
|
|
||||
|
|
|
|
|
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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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国发〔2016〕76 号) |
|
|
|
||||
|
|
|
|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
217 |
|
|
国有产权 交易 |
中介机构对转让(处置)标 的审计及评估结果信息。 |
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项目的 实施主体 |
√ |
√ |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 |
工作日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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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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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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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218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有产权交易 |
标的底价信息。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项目的实施主体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219 |
国有产权交易公告。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公管部门项目的实施主体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220 |
成交公示以及成交结果信息。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公管部门项目的实施主体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221 |
合同发生的变更;解除合同通知书,违约行为的处理等信息。 |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自 依 法 作 出 、 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公管部门项目的实施主体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222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有产权交易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 |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76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 ; 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公管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223 |
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76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 ; 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公管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224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 号)。 |
按 有 关 规 定及时公开。 |
公管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225 |
交易活动当事人资质资格和资格审查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 号)。 |
按 有 关 规 定及时公开。 |
项目的实施主体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226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 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97 号);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 号) |
按 有 关 规 定及时公开。 |
公管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227 |
中标候选公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97 号);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 、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 号) |
按 有 关 规 定及时公开。 |
公管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228 |
中标结果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97 号);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 号) |
按 有 关 规 定及时公开。 |
公管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229 |
合同备案报告。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97 号);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 号) |
按 有 关 规 定及时公开。 |
项目的实施主体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
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 |
自 依 法 作 出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230 |
|
|
|
履约以及有关变更信息。 |
办发〔2017〕97 号); |
决定之日起 7 |
项目的实施主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 |
个工作日内。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 号)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 |
》 按 有 关 规 定 及时公开。 |
发展改革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231 |
|
|
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 |
(2014—2020 年)的通知 (国发〔2014〕21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 |
医疗保障部门住建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
水利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重点 |
|
|
|
(国发〔2016〕76 号) |
公管部门等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领域 |
公共资 |
|
|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 |
》 按 有 关 规 定 及时公开。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信息 |
源配置 |
|
|
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
发展改革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232 |
公开 |
|
|
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
(2014—2020 年)的通知 (国发〔2014〕21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 |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水利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
公管部门等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国发〔2016〕76 号)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 ; 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
|
|
|
|
|
|
|
|
|
|
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233 |
|
|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 |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等信息。 |
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0〕56 号) 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 |
医疗保障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2010〕64 号)。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234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 |
使用非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采购的单台200 万及以上医用设备(含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中标结果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 号); 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项目的实施主体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235 |
采购其他医用设备交易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 号); 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公管部门项目的实施主体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236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等信息。 |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 发〔2016〕76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 ; 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公管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
|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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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237 |
|
|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 |
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
体 系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2014—2020 年)的通知》 (国发〔2014〕21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医疗保障部门公管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2016〕76号)。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清单和实施情况;PPP 项目准备阶段、采购阶段、执行阶段等 )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 |
即 时 公 开 和适时公开。
。 |
财政( 国资) 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公共资源配置 |
|
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 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 |
|
|
||||||
|
|
|
政府购买 |
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 |
|
|
||||||
238 |
|
|
服务及社会资本合 |
办发〔2015〕4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
√ |
√ |
||||||
|
重点领域 信息 |
|
作(PPP |
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
|
公开 |
|
|
(财金〔2017〕1 号)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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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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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239 |
|
|
|
涉企收费监管信息。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公共 |
价格与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监管 |
收费 |
重要商品收费批复,水、气医疗服务、物业管理、经济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 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 若干意见》(中发〔2015〕 2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
适用房、出租车、公共交通 |
发展改革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240 |
|
|
|
数字电视、教育、景点、道 |
医疗保障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路清障等项目名称、收费许 |
等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可执收单位、政策依据、收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费标准等。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241 |
|
|
|
价格动态监测目录,监测目录商品价格动态信息。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发展改革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242 |
重点 |
|
|
咨询、投诉处理结果。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领域 |
公共 |
价格与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信息 |
监管 |
收费 |
|
|
行 政 处 罚 决定之日起7 个 〕 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243 |
公开 |
|
|
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 28 号) |
市场督管理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与收购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信息。按月发布批发市场价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
244 |
|
|
|
格信息和玉米、大豆、食用 植物油等农产品供需平衡 |
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 若干意见》(中发〔2015〕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发展改革部门 |
√ |
√ |
|||
|
|
|
|
表,旺季时发布主产区收购 |
28 号) |
工作日内。 |
|
|
|
|||
|
|
|
|
进度信息。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245 |
|
|
|
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 发〔2016〕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科技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科技管理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和项目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246 |
|
|
|
项目立项、资金安排、验收等信息。 |
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中办 |
科技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发〔2016〕8 号)。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重点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247 |
领域 信息公开 |
公共 监管 |
安全生产 |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发展的意见》。 |
;
按 进 展 情 况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248 |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政 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 进 展 情 况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249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监管 |
安全生产 |
列入或撤销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信息,具体企业名称、证照编号、经营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纲 要 ( 2014-2020 年)》。 |
信 息 形 成 或变 更 之 日 起20 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250 |
事故信息;典型事故通报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 院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发展的意见》。 |
;
按 照 中 央 有关要求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251 |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 进 展 情 况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252 |
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 息 形 成 后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253 |
|
|
安全生产 |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 进 展 情 况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2018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7 修订版)。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食品药品法规政策;食品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254 |
|
|
|
药品标准信息可以链接到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国家相应网站,信息置顶。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重点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领域 |
公共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信息 |
监管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管理法实施条例》(2017 修订版)。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255 |
公开 |
|
食品药品安全 |
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信息。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管理法实施条例》(2017 修订版)。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256 |
|
|
|
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行 政 处 罚 决 定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257 |
|
|
|
开展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2018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7 修订版)。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食品药品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安全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258 |
|
|
|
按要求定期公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
安全法》(2018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7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重点 |
|
|
|
修订版)。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领域 |
公共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信息 |
监管 |
|
|
|
按 规 定 及 时发布。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公开 |
|
|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房地产用地供应信息、地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 |
住建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259 |
|
|
|
动态监测信息、商品房备案 |
产管理法》(主席令第 |
房管部门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与销售信息。 |
72 号)。 |
自然资源部门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房地产市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场监管 |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规政策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 号)。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虚假宣传、恶意炒作、违规 |
|
|
|
|
||||
260 |
|
|
|
销售等违法违规查处情况 通报,行政处罚决定,市场 |
按 规 定 及 时 发布。 |
住建部门 房管部门 |
√ |
√ |
||||
|
|
|
|
进入决定;稽查执法工作动 |
|
|
|
|
||||
|
|
|
|
态。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261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监管 |
信用信息 |
链接到本地信用网站。 |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发展改革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262 |
高质量发展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及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相关职能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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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63 |
执行落实情况 |
高质量发展政策执行信息工作推动落实情况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信息公开条例》(国务 院令第 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相关职能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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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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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
新闻发布 |
新闻发布 |
制度安排 |
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和年度安排(发布主题、发布形式、发布时间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按 规 定 及 时发布。 |
相关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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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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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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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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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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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
新闻发布的发布稿、现场图片、视频、音频;环保例行发布会和季度经济运行发布会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按 规 定 及 时发布。 |
相关部门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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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
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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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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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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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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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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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形式发布 |
在线访谈、政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发表署名文章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按 规 定 及 时发布。 |
政府 相关部门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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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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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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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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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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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 |
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文件起草部门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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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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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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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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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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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 |
解读 |
|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文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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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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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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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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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和专家解读 |
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 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鼓励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 |
政府办 文件起草部门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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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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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展现形式提升解读效果。 |
|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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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269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
媒体解读 |
转载媒体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 、 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文件起草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270 |
主动回应 |
回应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等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
、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各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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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
互动回应 |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272 |
留言办理结果。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
|
|
|
|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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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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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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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273 |
|
|
互动回应 |
信件办理结果。 |
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 |
政府办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意见〉的通知》(中办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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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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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发〔2016〕8 号);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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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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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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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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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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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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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务公开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274 |
政策 |
政策 |
公开制度 |
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 |
政府办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解读 |
解读 |
|
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务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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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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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公开考评制度、政府开放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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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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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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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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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等相关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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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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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信息公开条例》(国务 |
|
|
|
|
|||
|
|
|
|
以专题专栏形式展示基层 |
院令第 711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 |
|
|
|
|||
275 |
|
|
专项工作 |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 点成果巩固推广、贯彻落实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 |
成 或 者 变 更 之日起 20 个 |
政府办 |
√ |
√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 |
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 |
工作日内。 |
|
|
|
|||
|
|
|
|
|
意见〉的通知》(中办 |
|
|
|
|
|||
|
|
|
|
|
发〔2016〕8 号)。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276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
工作推进 |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开展督查调度、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自 该 信 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277 |
|
|
|
|
|
|
|
|
|
|
|
|
附件 3
本模板仅供参考,请各单位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 26 个领域标准目录指引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专业领域对表中各项要素和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尤其是添加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目录 |
二级 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
政策 |
部门文件 |
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 号);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国 务院令第337 号)。 |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法规 |
|
|
|
|||||||
|
|
|
规范 |
|
|
|||||||
2 |
决策 |
|
性文 件立 |
√ |
√ |
|||||||
|
|
|
改废 |
|
|
|||||||
|
|
|
|
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重大 |
|
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 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 |
|
|
||||||
3 |
|
决策 预公 |
意见 征集 |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 |
√ |
√ |
||||||
|
|
开 |
|
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 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 |
|
|
||||||
|
|
|
|
会征求意见。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4 |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反馈 |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决策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5 |
|
规划计划 |
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
第 492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作的若干意见》( 国发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2005〕33 号)。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决策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部署 |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 |
自该信息形成或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6 |
|
落实 |
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者变更之日起20 |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情况 |
的通知》(中办发〔2016〕 |
个工作日内。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8 号)。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执行和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结果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人大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建议 |
代表 |
|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 |
自该信息形成或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7 |
|
提案 |
建议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 |
者变更之日起20 |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办理 |
办理 |
|
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
个工作日内。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2014﹞46 号)。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8 |
执行和结果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4﹞46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9 |
管理和服务 |
机构领导 |
|
领导分工、简历、办公联系方式照片;领导活动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 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10 |
机构设置 |
机构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11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设置、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6 |
管理和服务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财政部关于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 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 〔2016〕13 号); |
; 及时公开。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公示栏(电子屏) □部门网站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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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部门项目 |
公开项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 14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公示栏(电子屏) ■ 部门网站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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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应急管理 |
|
发布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 101 号)。 |
; 按照法定时间公开。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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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精准脱贫 |
|
扶贫相关的政策文件、扶贫项目及帮扶工作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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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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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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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管理和服务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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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 本部门权力总目录、分目录,分表及流程图,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经清理确定的取消的权力目录、下放的权力目录、转变管理方式的权力目录、承接的权力目录、冻结的权力目录等信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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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
|
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办事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事项类别等信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收费类型及依据、处理决定等信 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 (国办发〔2015〕86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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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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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审批结果信息。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字〔2019〕247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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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字〔2019〕247 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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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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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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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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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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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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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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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给付结果信息。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字〔2019〕247 号)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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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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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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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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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管理和服务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征收结果信息。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字〔2019〕247 号)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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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行政奖励结果信息。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字〔2019〕247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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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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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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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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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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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结果信息。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字〔2019〕247 号)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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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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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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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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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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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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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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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结果信息。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字〔2019〕247 号)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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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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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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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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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管理和服务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裁决结果信息。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字〔2019〕247 号)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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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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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行政规划结果信息。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字〔2019〕247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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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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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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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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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
|
其他权力结果信息。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字〔2019〕247 号)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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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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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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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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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管理和服务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 号)。 |
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33 |
行政执法公示 |
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国办发〔2018〕118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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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双随机一公开” |
|
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信息(涉及的部门添加此栏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 58 号); |
检查及查处结果作出之日起的 7 〕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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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网上政务服务 |
|
公开办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指南、流程、过程结果查询等信息(可链接到山东省政务服务网)。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 55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 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 〔2018〕45 号)。 |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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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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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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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管理和服务 |
招标采购 |
|
公开招标公示、招标采购预算及中标候选人公告,成交情况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令第 698 号)。 |
按照规定及时公开。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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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职能及承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设 置目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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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新闻发布 |
新闻发布 |
制度安排 |
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和年度安排(发布主题、发布形式、发布时间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按 规 定 及 时 发布。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39 |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
新闻发布及其他发布的发布稿、现场图片、视频、音频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按 规 定 及 时 发布。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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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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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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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 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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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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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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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政策解读 |
转发国家和省、市、县(市、区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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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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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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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
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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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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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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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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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文件的制定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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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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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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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解读 |
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 考虑等。鼓励采用图片图表、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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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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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展现形式提升解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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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回应关切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公开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 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按 规 定 及 时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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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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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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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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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回应关切 |
回应关切 |
互动回应 |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 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 8 号); |
按 规 定 及 时 公 〕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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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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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监督保障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
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考评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等相关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 8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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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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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专项工作 |
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巩固推广、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 8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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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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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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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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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监督保障 |
监督保障 |
工作推进 |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调度、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 8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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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 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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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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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本模板仅供参考,请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 26 个领域标准目录指引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专业领域对表中各项要素和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尤其是添加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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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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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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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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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府 文件 |
本 级 政 府 制 定 的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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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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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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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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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2 |
决策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 程项目等,公开意见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有关单位 |
|
|
||||
|
|
|
收集和采纳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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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党政办组织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政府工作 |
发布经本级人代会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3 |
|
报告 |
议通过的年度政府工 |
府信息公开条例》(国 |
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 |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作报告。 |
务院令第 711 号)。 |
作日内。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 府信息公开条例》(国 务院令第 711 号)。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4 |
|
政府会议 |
召开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决策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
党政办统计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年 |
信息公开条例》(国务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国民经济 |
度计划;年度计划重 |
院令第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5 |
|
和社会 |
要事项的解读;各类 |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 |
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 |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发展规划 |
重 点 工 作 规 划 等 信 |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 |
作日内。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息。 |
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发〔2005〕33 号)。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政府工作报告分解; 重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年度重点 |
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 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 |
|
|
|
||||||
|
|
工作任务 |
务、重大工程项目、规划 |
|
|
|
||||||
6 |
|
分解、执 行及落实 |
计划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 |
党政办 有关单位 |
√ |
√ |
||||||
|
执行和结果 |
情况 |
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阶段 性进展或按月(季度)取得的成效、落实情况通报和后续举措等信息。 |
|
|
|
||||||
7 |
|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
年度统计信息及年度统计数据分析;月度统计数据;月度季度统计数据分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453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统计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8 |
执行和结果 |
建议提案办理 |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办理情况年度报告、办理答复。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 通 知 》 ( 国 办 发 ﹝2014﹞46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9 |
管理和服务 |
政府领导 |
|
领导分工、简历、联系方式、照片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组织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10 |
机构设置 |
乡镇(街道)简介 |
乡镇(街道)简介及特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组织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11 |
内设机构 |
名称,职能,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组织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12 |
|
|
基层站所 |
名称,职能,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组织办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机构设置 |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行政村 (社区 |
名称,概况,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 ) 式等。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13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组织办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14 |
管理和服务 |
人事信息 |
|
人事任免、人员招考录用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组织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
|
|
|
|
|
15 |
|
财政资金 |
年度财政预决算 |
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预 算 调 整 的 决 定 或 批 |
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 号); |
财政所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复;上年度决算报表 |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及说明等信息。 |
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财预〔2016〕143 号)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6 |
管理和服务 |
财政资金 |
“三公” 经费情况 |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上年度“ 三公” 经费决算报告包括细化说明因公出国 (境)团组数及人数;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三公” 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中办发〔2016〕13 号);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 》 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 |
财政所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17 |
|
...... |
....... |
及时公开。 |
...... |
...... |
√ |
|
√ |
|
||
18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
总体预案、事故灾害类预案、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自然灾害类预案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案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3〕101 号)。 |
及时公开。 |
应急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19 |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警信息及采取的应急处置 措 施 与 应 对 结 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 69 号)。 |
及时公开。 |
应急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
|
|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
|
|
|
|
|
|
|
|
|
|
|
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20 |
|
权责清单 |
公开镇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乡镇级政府廉政风险点情况表,乡镇级政府权 |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
按照法定时间公开。 |
党政办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力运行流程图。 |
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作的通知》(国办发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2018〕47 号)。 |
|
|
||||||||||
|
|
|
|
|
|
|
||||||
21 |
管理和服务 |
公共服务清单 |
|
公开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包括提供所有服务事项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期限,监督渠道等信 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 、 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 创业的通知》(国办发 〔2015〕86 号)。 |
及时公开。 |
党政办有关单位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22 |
权力运行结果 |
|
定期(月或季度)公开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结果,结果要素齐全、具体。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 〔2019〕247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 |
|
|
|
|
||||
|
|
人口与 |
人 口 计 生 的 相 关 政 |
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 |
|
|
|
||||
23 |
|
计生 |
策,奖励与帮扶,工 |
等 9 类医疗卫生机构 |
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 |
卫计办 |
√ |
√ |
||||
|
|
|
作推进。 |
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 |
作日内。 |
|
|
|
||||
|
|
|
|
( 国 卫 办 政 务 发 |
|
|
|
|
||||
|
|
|
|
〔2015〕12 号)。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
|
|
按照事项办理类别公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8〕45 号) |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开 为 民 服 务 办 事 结 |
|
|
|
||||||
24 |
管理和 服务 |
网上政务 服务 |
果,办事结果要素齐 全、具体(可链接到 |
党政办 有关单位 |
√ |
√ |
||||||
|
|
|
山东政务服务网本地 |
|
|
|
||||||
|
|
|
分厅)。 |
|
|
|
||||||
|
|
|
|
公开上级及本级政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 意 见 》 ( 国 办 发 〔2018〕10 号);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
|
|
|
|
|
|
|
|
|
扶贫相关政策、上级中 |
|
|
|
|
|
||||
|
|
|
长期规划、阶段性计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25 |
|
精准脱贫 |
划;扶贫项目安排、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扶贫资金安排和管 理、资产收益等使用情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扶贫工作站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况;贫困人口退出汇总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重点领 |
|
表;扶贫捐赠款物汇总 及使用安排、使用效果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域信息 |
|
或结果等信息。 |
|
|
|
|
|
||||
|
公开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 修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 〔2017〕72 号);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 48 号)。 |
;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
〕 |
|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发布义务教育均衡发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26 |
|
教育信息 |
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政策文件、工作 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 |
党政办中心校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息。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
|
|
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 于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 办法的通知》(国卫办 发〔2014〕2 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 第 588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件、传染病疫情及防 |
|
|
|
||||||
27 |
|
基本医疗 卫生 |
控、国家免疫计划、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
党政办 卫生院 |
√ |
√ |
||||||
|
|
|
健康科普、医疗服务 |
|
|
|
||||||
|
|
|
等信息。 |
|
|
|
||||||
|
|
|
|
城乡低保办理流程、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 意 见 》 ( 国 办 发 〔2018〕10 号);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
障标准,按月度或季度发放城乡低保发放花名册;农村特困救助供 养办理流程、保障标 |
|
|
|
|
|||||
|
|
|
准,按月度或季度发布 |
|
|
|
|
|||||
|
|
|
特困救助供养花名册; |
|
|
|
|
|||||
|
|
|
孤儿基本生活费办理 |
|
|
|
|
|||||
|
|
|
流程、保障标准,按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 |
|
|
|
|||||
28 |
|
社会保障 |
度或季度发布供养孤 |
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 |
民政所 |
√ |
√ |
|||||
|
|
|
儿基本生活费发放人 数统计; 经济困难老 |
作日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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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人补贴申领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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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福利补贴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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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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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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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补贴发放;儿童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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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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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程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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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29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促进就业 |
|
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驿站、技能培训的上 级 政 策 及 工 作 方案、工作推进、工作成效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及时公开。 |
人社所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30 |
监督检查 |
|
发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政策监管执法抽查结果、查处情况以及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 况等信息。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应急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31 |
农业农村政策 |
|
发布与本地区有关的农业农村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农经站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32 |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
|
发布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农经站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
|
|
发布本辖区的农村土 |
|
|
|
|
|
|
|
|
|
|
|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策,推进情况,具体 |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农村土地 |
宗地流转方、流入方、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33 |
|
承包经营 |
流转用途、流转面积、 |
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 |
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 |
农经站 |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权流转 |
流转价格、流转金额, |
部令(第 47 号)。 |
作日内。 |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实行流转奖励地方的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流 转 奖 励 结 果 等 信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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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息。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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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统计表包括使用人姓名、用地面积、耕地或非耕地等。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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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点领 |
|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域信息 |
宅基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34 |
公开 |
使用情况 |
府信息公开条例》(国 |
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 |
国土所 |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审核 |
务院令第 711 号)。 |
作日内。 |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转发征收批复、征收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
|||
35 |
|
房屋征收 |
公告,发布补偿安置 |
收与补偿条例》(国务 |
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 |
住建所 |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等信息。 |
院令第 590 号)。 |
作日内。 |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
|
|
医疗救助办理流程,救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 649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 意 见 》 ( 国 办 发 〔2018〕10 号)。 |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征地批复征地公告自信息形成 1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助标准,按月度或季度 |
|
|
|
||||||
|
|
|
发布医疗救助花名册; |
|
|
|
||||||
|
|
|
临时救助办理流程,救 |
|
|
|
||||||
|
|
|
助标准;按月度或季度 |
|
|
|
||||||
|
|
|
发布困难群众临时救 |
|
|
|
||||||
|
|
|
助花名册;计划生育特 |
|
|
|
||||||
|
|
|
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 |
|
|
|
||||||
36 |
|
社会救助 |
认定、本年度救助标 准;按月度或按季度公 |
、 民政所 |
√ |
√ |
||||||
|
|
|
开分配救助款物、资金 |
|
|
|
||||||
|
|
|
的管理使用安排;灾情 |
。 |
|
|
||||||
|
|
|
统计核定、救灾工作情 |
|
|
|
||||||
|
|
|
况;救灾资金物资调拨 |
|
|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
使用;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调查花名册、送温暖对象花名册等 信息。 |
|
|
|
||||||
|
|
|
|
河(湖)长制、林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林业站水利站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制、畜禽养殖、改水 |
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
|
|
||||||
37 |
|
生态环境 |
改厕、垃圾治理等环 境 保 护 领 域 政 策 落 |
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
√ |
√ |
||||||
|
|
|
实、工作推进监督检 |
府信息公开条例》(国 |
|
|
||||||
|
|
|
查等信息。 |
务院令第 711 号)。 |
|
|
||||||
|
|
|
|
发布美丽乡村建设规 |
|
|
国土所住建所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划、省市县美丽乡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 |
|
|
|||||
38 |
|
美丽乡村 |
建设示范点;本辖区 |
府信息公开条例》(国 |
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 |
√ |
√ |
|||||
|
|
|
的美丽乡村建设进展 |
务院令第 711 号)。 |
作日内。 |
|
|
|||||
|
|
|
情况等。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
|
|
发布本辖区土地利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总体规划编制情况、 |
|
|
|
||||||
39 |
|
土地利用 |
土地整治(土地增减 挂钩、新增耕地、工 |
国土所 |
√ |
√ |
||||||
|
|
|
矿废弃地复垦等)实 |
|
|
|
||||||
|
|
|
施情况。 |
|
|
|
||||||
|
|
|
|
实施方案、文件通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 府信息公开条例》(国 , 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申请改造条件、申请 |
|
|
|
||||||
40 |
|
农村危房 改造 |
程序、危房鉴定标准 改造资金安排、数量 |
党政办 住建所 |
√ |
√ |
||||||
|
|
|
年 度 完 成 情 况 等 信 |
|
|
|
||||||
|
重点领 |
|
息。 |
|
|
|
||||||
|
域信息公开 |
|
|
|
|
|
||||||
|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41 |
|
公共资源交易 |
交易公告 |
发布交易预算和交易公告。 |
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采购法实施条例》(国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务院令第658 号)。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42 |
|
公共资源交易 |
中标成交 公告 |
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
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采购法实施条例》(国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务院令第 658 号)。 |
|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43 |
新闻发布 |
新闻发布 |
|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形式的新闻宣传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44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
|
上级政策解读;本级相关政策解读;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推进及成效等信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按规定及时公开。 |
党政办有关单位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45 |
回应关切 |
回应关切 |
|
发布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按规定及时发布。 |
党政办有关单位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46 |
监督保障 |
监督保障 |
|
发布政务公开制度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工作交流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 办发〔2016〕8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47 |
|
|
|
|
|
|
|
|
|
|
|
|
附件 5
1.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07/04/content_54
57995.htm
2.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xinwen/2019-07/17/content_5410630.htm 3.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0/23/content_54
44038.htm
4. 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6/18/content_55
20294.htm
5.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0/16/content_54
40600.htm
6. 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0/16/content_54
40600.htm
7.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4/22/content_550
8. 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xinwen/2019-08/27/content_5424914.htm 9.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1907/t2019071
7_324511.html
10. 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1907/t2019071
7_324511.html
11. 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1/22/content_545
4596.htm
12.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1/22/content_54
54581.htm
13.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1908/t2019
0823_729801.html
14. 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2/31/content_54
65348.htm
1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2/31/content_54
65348.htm
16.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2/31/content_54
65348.htm
17. 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2/31/content_54
65348.htm
18.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2/31/content_54
65348.htm
19. 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xinwen/2019-08/28/content_5425197.htm 20.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2/02/content_54
57660.htm
21. 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1/15/content_54
52429.htm
22. 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0/22/content_54
43636.htm
23. 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0/22/content_54
43636.htm
24.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samr.gov.cn/zw/xxgk/gkgd/202004/t20200414_31
4221.html
25. 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gov.cn/xinwen/2019-07/30/content_5416600.htm 26.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http://www.cpad.gov.cn/art/2020/5/7/art_2354_121201.html、
附件 6
沂源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点名单(镇、街道)
序号 |
示范点 |
1 |
南麻街道办事处 |
2 |
西里镇人民政府 |
沂源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点名单(县直部门)
序号 |
示范点 |
示范领域 |
1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卫生健康领域 |
2 |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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