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办字〔2020〕66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0-2026029
成文日期
2020-08-10
发文日期
2020-08-2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源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源政办字〔2020〕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沂源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源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收官之年,也是开启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进程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近期省、市年度要点部署的任务,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完成省、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补短板,强基础,着力规范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全渠道平台,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1.聚焦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公开县委、县政府2020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举措和落实情况,多渠道公开、全过程晾晒“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2.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公开。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优化完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为企业办事提供便利化、快捷化的服务指引。在政府网站、媒体等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
3.聚集疫情防控加强信息公开。坚持做好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各部门单位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增强社会公众和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统筹抓好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
4.聚焦“六稳”“六保”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详细、及时地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及宏观数据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及时发出权威声音,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5.推进决策公开。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牵头单位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构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
6.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全面梳理各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公开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7.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
8.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参照上级标准梳理完善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2020年年底前组织编制完成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9.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主动公开法定内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主动公开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底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10.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机制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严格做好申请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应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要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精准度。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备案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办理完结后3日内将办理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备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县政府依申请公开交办事项协助调查办理的准确性、全面性,杜绝出现事实不清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四)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11.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2020年底前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平台,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集中发布平台应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本部门各类政策文件汇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12.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注重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强化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加强与政府网站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13.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突出政府公报权威性,使其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发出政府权威声音。提高政府公报时效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做好政府公报的赠阅发行。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新出刊政府公报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历史期刊全面整理后于2020年底前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网站需提供政府公报的查阅、复制、下载功能。
14.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和政策吹风会等,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三、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
(二)完善制度规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调整更新信息,规范编制并依法按时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完善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三)强化监督评价。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推动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工作交流。继续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开展工作交流和问题通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好稿件报送工作,把专栏办成问题的“曝光台”、工作的“竞技场”。积极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杂志、省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和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投稿,宣传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亮点和经验。
附件: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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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
聚焦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县委、县政府2020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举措和落实情况,多渠道公开、全过程晾晒“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
“六大赋能行动”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公开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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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大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公开 |
文旅融合发展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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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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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品质活力提升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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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信访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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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改革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县委政研室(改革办),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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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建设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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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
聚焦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县委、县政府2020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举措和落实情况,多渠道公开、全过程晾晒“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
“十二大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公开 |
“产业攀登”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 |
“双招双引”和对外开放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县商务局,县委组织部、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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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创新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县科技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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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县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县财政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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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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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进展执行情况 |
围绕强基础、提内涵,聚力打造优质园区平台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和县发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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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扩广度、增深度,聚力培育壮大产业集群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和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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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强动力、增活力,聚力抓好资本运作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发展改革局、县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涉密信息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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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强支撑、壮实体,聚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和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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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调整农业供给侧结构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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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山区农业现代化,改进生产经营方式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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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造乡村振兴沂源特色板块,推动融合发展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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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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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
聚焦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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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县委、县政府2020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举措和落实情况,多渠道公开、全过程晾晒“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主动公开县委、县政府2020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举措和落实情况,多渠道公开、全过程晾晒“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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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执行情况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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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造乡村振兴沂源特色板块,推动融合发展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
推动山区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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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造乡村振兴沂源特色板块,强化示范带动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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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全域旅游统领,抓好全域旅游创建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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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乡生活品质,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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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乡生活品质,提高交通承载能力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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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齐鲁水塔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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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创新驱动力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和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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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抓好“双招双引”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和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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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创区域发展活力,强化财政金融支撑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财政局、县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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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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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脱贫攻坚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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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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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住重大风险底线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和县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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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努力稳就业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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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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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发展社会事业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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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展、执行情况 |
各镇(街道)和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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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
聚焦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 |
继续做好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 |
各镇(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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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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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做好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优质均衡发展、高考综合改革、民办教育规范发展、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信息公开 |
各镇(街道)和县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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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力度 |
各镇(街道)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退役军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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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和医保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信息公开 |
各镇(街道)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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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公开养老服务通用政策、业务办理、行业管理、服务资源、标准规范等基本数据信息,并逐步增加养老服务设施评估结果、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等事项 |
各镇(街道)和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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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健康扶贫、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药品安全、医保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
各镇(街道)和县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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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公开 |
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注销办理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信息公开。涉企政策出台后,及时向县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推送,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各级各部门每季度梳理涉企政策,集中推送辖区及相关企业。优化完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给企业办事提供便利化、快捷化的服务指引。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按照规定公示本地区执行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及时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7月底前组织各级各部门梳理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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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疫情防控加强信息公开 |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公开透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增强和坚定信心。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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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 |
各镇(街道)和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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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加大对国家、省、市近期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开和解读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 |
各镇(街道)和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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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本地区、本部门疫情防控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 |
各镇(街道)和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及舆情涉及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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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
聚集疫情防控加强信息公开 |
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增强社会公众和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
各镇(街道)应急预案:各镇(街道) 县总体预案:县应急局 县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事故灾害类专项预案: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公共卫生类专项预案: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社会安全类专项预案: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 县信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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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
各镇(街道)和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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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稳”“六保”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
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使政策内涵透明,帮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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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正向引导社会预期,减少误读猜疑。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要敢于直面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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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
推进决策公开 |
各级政府要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沂源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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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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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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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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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 |
全面梳理编写公布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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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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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各镇(街道)和《沂源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所列具有法定行政执法权的县级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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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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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 |
各镇(街道)和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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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
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 |
继续做好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公开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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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 |
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坚持开门办理,在县政府网站集中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复文,并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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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2020年年底前组织编制完成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6个试点领域内的部门按照市级部门制定的参照标准指引,梳理完善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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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 |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2020年底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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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
以完善内部机制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严格做好申请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应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要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精准度。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备案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办理完结后3日内将办理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备案。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县政府依申请公开交办事项协助调查办理的准确性、全面性,杜绝出现事实不清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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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
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
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2020年底前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平台,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集中发布平台应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各级、各部门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本系统各类政策文件汇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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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注重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强化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加强与政府网站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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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
突出政府公报权威性,使其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发出政府权威声音。提高政府公报时效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做好政府公报的赠阅发行。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新出刊政府公报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历史期刊全面整理后于2020年底前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网站需提供政府公报的查阅、复制、下载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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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 |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和政策吹风会等,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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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
加强组织领导 |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强化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 |
各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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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规范 |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调整更新信息,规范编制并依法按时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完善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公开水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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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评价 |
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推动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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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作交流 |
继续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开展工作交流和问题通报,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好稿件报送工作,把专栏办成问题的“曝光台”“工作的竞技场。积极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杂志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投稿,宣传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亮点和经验 |
注:“十二大攻坚行动”责任单位一栏中,黑体字部门为政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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