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源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源政发〔2020〕7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0-1962819
成文日期
2020-06-17
发文日期
2020-06-1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沂源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源政发〔2020〕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沂源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源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我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一市(校)一案”编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鲁教职字〔2020〕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大会部署,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系统设计县域内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结构布局和机制,推动教育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建立产教深度融合、同发展需求密切对接、与加快教育现代化整体契合的县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为推进全县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注重全面落实。逐一研究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45项工作任务,全面细致、不折不扣地把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推动政策落地生根。
——注重全面对接。全方位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实现职业教育与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相适应,服务高质量发展。
——注重开放共享。树立大职业教育观和“职业教育+”理念,校校、校企、校地协同,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跨校、跨行业、跨区域共建共享,办出特色、办成一流。
——注重改革创新。对标职业教育省内顶尖、全国水平,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突破束缚,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政策措施的前瞻性和务实管用。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职业教育发展布局。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产业需求、人力资源规划、学生生源数量,科学规划职业教育发展布局。有计划分期实施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异址新建工程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任务,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确保职普比大体相当。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统筹发展初中后五年制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将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建设成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山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探索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互转和职业教育资源跨校共建共享,实施沂源二中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到2022年实现初中应届毕业生全部接受中高等阶段教育、城乡新增和现有劳动力更多地接受高等教育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
(二)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围绕全县新旧动能转换“6341”现代产业体系规划,按照专业调整赋能产业发展要求,形成对接产业、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布局。支持学校增设与地方产业契合度高的专业,重点建设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材料、新医药等四强产业和现代农业相关专业。扶持现代服务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紧缺专业。到2022年,争取3个专业群入选省高水平中职专业群。(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等部门)
(三)强化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坚持产教融合与产业集聚发展、园区建设等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同步制定产教融合政策、规划支持要素和项目。发挥企业在校企合作办学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订单班”“冠名班”等多种方式,推动校企合作共建高端产教融合平台或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促进校企协同育人。创新产教融合育人模式,建设集“产学研创服”五位一体的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争创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积极申报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设立县域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鼓励职业学校学生在当地企业实习实训,建立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研究制定县域企业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吸引职业学校毕业生、县外高职高专毕业生到我县企业就业。细化校企合作激励措施,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 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规定的投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
(四)实施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按照实训基地建设与产业技术进步同步规划、适当超前布局的原则,实施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同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异址新建工程项目同体推进实施),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建设能够满足中职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员工技能再提升、社区继续教育培训等需要的大型共享实习实训平台,打造服务全县“6341”现代产业体系的技术高地和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
(五)建设高素质“双师型”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为重点,新进专业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立学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教师的制度,采用年度定时招聘与随机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在每年国家、省、市各类技能大赛结束后,每个特色专业群招聘1—2名具有行业企业首席技师、齐鲁工匠、技术能手、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专业荣誉称号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学校特聘教师。2020年6月底前,县直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公开招聘行业企业能工巧匠,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文件,促进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有质的提高。完善师资培养培训体系,结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校企实际,联合行业企业建立常态培训机制,把教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与教师在职培养结合起来,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校企双主体的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培养体系,建立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双向聘用的交流机制和职业发展通道。开展技术技能创新创业示范园和示范项目试点,并在资金、场地、设备、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争创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到2022年生师比保持14:1—17:1,“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
(六)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职业学校根据办学实际和未来发展规划,着眼于可持续和创新性发展,在单位编制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落实职业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推行校内岗位聘用制,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2020年6月底前,县直有关部门共同制定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确保职业学校自主办学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
(七)改革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公办职业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学校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其相关待遇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其待遇由校企双方商定。2020年6月底前,县直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新形势下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文件,全面拓宽人才成长渠道,激发教师创新创业活力,全面提高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
(八)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研究。各类职业学校要落实育训并举法定职责,围绕我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以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为着力点,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培训,面向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术技能、安全技能培训和在职学历教育培训,促进行业企业从业人员文化技能素质全面提高。自2020年起,每年培训不少于1.5万人次,培训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培训规模与收入年增长不低于10%。落实各类职业学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培训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允许职业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积极参与省教育和产业人才研究院的相关活动,扎实推进职业教育教研工作,鼓励支持聘请一线优秀教师、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研员,形成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教研员队伍,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教研体系。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理论实践研究。(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
(九)多渠道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明确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吸引社会力量经费总投入、生均拨款等方面年度增长目标,健全政府、行业、企业、个人、社会共同参与的基础能力建设多元投资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按照鲁财教〔2013〕58号文件精神,职业学校现有旅游服务类(不含烹饪专业)、财经商贸类、教育类专业,落实每生每年2800元拨付标准;加工制造类、电工电子类、信息技术类专业,落实每生每年3300元拨付标准,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逐步增加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实习实训及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整体谋划提升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县教育和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成立工作专班。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落实“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要求,夯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把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专人负责,尽职到位。县政府将职业教育纳入督查督导范围,作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县委督查室每半年督查一次,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季度调度一次工作情况。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进事迹和成果贡献,探索建立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的制度,以及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的人选的制度。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就业渠道。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附件:1.沂源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重点项目推进落实计划
2.沂源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3.沂源县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附件1
沂源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重点项目推进落实计划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落实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1 |
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异址新建工程项目 |
1. 完成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异址新建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
1.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职能科室会商、协同推进。 2.落实专项经费。 |
2022年12月 |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分管副县长 |
2.实施学校“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
|||||
2 |
省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 |
全面实施项目建设计划,按照《项目建设方案》与《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目标与任务,按月制定和落实实施计划,按期顺利通过项目验收。 |
1.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化。 2.制作任务台账,明确完成时限。 3.落实阶段督查,确保整体推进。 |
2021年12月 |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
附件2
沂源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异址新建工程项目 |
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南麻街道 |
2022年12月 |
2 |
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 |
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
2021年12月 |
3 |
依托淄博电子工程学校申办五年一贯制高等教育,增加“三二连读”贯通培养专业。支持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建设高水平中职学校。设立综合高中,使职普比例大体相当。 |
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
2022年12月 |
4 |
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三年内达到省定增加标准。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各种专项资金、奖补资金,加强实习实训及基础设施建设。 |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
2021年12月 |
5 |
依托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建设共享型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 |
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2年12月 |
6 |
在单位编制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落实职业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推行校内岗位聘用制,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引进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技能人才担任专业专任教师。2020年6月底前,制定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确保职业学校自主办学制度化与规范化。制定公开招聘行业企业能工巧匠,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文件,促进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实现质的提高。 |
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
2021年12月 |
7 |
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在技术开发等活动中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落实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的规定。2020年6月底前,制定新形势下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文件,全面拓宽人才成长渠道,激发教师创新创业活力,全面提高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
2021年9月 |
8 |
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订单班”“冠名班”等多种方式,校企合作共建高端产教融合平台。争创省、市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积极申报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设立县域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鼓励职业学校学生在当地企业实习实训,建立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研究制定县域企业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吸引职业学校毕业生、县外高职高专毕业生到我县企业就业。细化校企合作激励措施,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 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规定的投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 |
2022年12月 |
9 |
围绕县新旧动能转换现代产业体系及省十强、市四强产业体系规划,建立专业预警调控机制,形成对接产业、结构合理的专业(群)体系。重点建设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材料、新医药等四强产业和现代农业相关专业。扶持现代服务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紧缺专业。至2022年,争取3个专业群入选省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
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
2022年12月 |
10 |
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争创1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培养10名县级技能名师、10名市级青年骨干技能名师、2名省级教学名师。培育1—2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开发20门以上在线开放精品课程。2022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超过75%。 |
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
2022年12月 |
11 |
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面向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术技能、安全技能培训和在职学历教育培训,促进行业企业从业人员文化技能素质全面提高。年培训总量1.5万人次以上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残联 |
2021年9月 |
12 |
探索建立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的制度,以及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的人选的制度。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就业渠道。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落实技术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 |
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人大人代工作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道) |
2021年12月 |
附件3
沂源县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一、规模布局
指标 |
2019年(现有基础)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 |
0.27 |
0.30 |
0.32 |
0.325 |
中职学校数量(所) |
1 |
1 |
1 |
1 |
其中,综合性学校数量(所) |
1 |
1 |
1 |
1 |
中职学校校均在校生规模(人) |
3710 |
3810 |
4100 |
4500 |
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中职学校数量(所) |
0 |
0 |
0 |
1 |
二、专业布局
产业 |
2019年(现有基础)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开设专业 |
专业点数 |
学生数 |
开设专业 |
专业点数 |
学生数 |
开设专业 |
专业点数 |
学生数 |
开设专业 |
专业点数 |
学生数 |
|
新一代信息 技术 |
计算机应用 |
1 |
528 |
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 |
2 |
625 |
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 |
2 |
631 |
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 |
2 |
650 |
高端装备 |
数控技术应用、焊接技术应用 |
2 |
270 |
数控技术应用、焊接技术应用 |
2 |
225 |
数控技术应用、焊接技术应用 |
2 |
240 |
数控技术应用、焊接技术应用 |
2 |
260 |
精品旅游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
1 |
220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
1 |
240 |
旅游管理与服务 |
1 |
50 |
旅游管理 与服务 |
1 |
100 |
现代金融服务 |
- |
0 |
0 |
- |
0 |
0 |
电子商务 |
1 |
50 |
电子商务 |
1 |
200 |
其他重点 产业1 |
机电技术 应用 |
1 |
180 |
机电技术应用 |
1 |
280 |
机电技术应用 |
1 |
200 |
机电技术 应用 |
1 |
180 |
其他重点 |
电子电器 应用与维修 |
1 |
400 |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
1 |
420 |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
1 |
450 |
电子电器 应用与维修 |
1 |
500 |
电子技术 应用 |
1 |
510 |
电子技术应用 |
1 |
530 |
电子技术应用 |
1 |
550 |
电子技术 应用 |
1 |
560 |
|
机械加工 技术 |
1 |
420 |
机械加工技术 |
1 |
420 |
机械加工技术 |
1 |
430 |
机械加工 技术 |
1 |
450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1 |
77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1 |
90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1 |
100 |
服装设计 与工艺 |
1 |
110 |
|
学前教育 |
1 |
496 |
学前教育 |
1 |
436 |
学前教育 |
1 |
280 |
学前教育 |
1 |
270 |
|
幼儿保育 |
1 |
89 |
幼儿保育 |
1 |
180 |
幼儿保育 |
1 |
180 |
幼儿保育 |
1 |
190 |
三、师资队伍
指标 |
2019年 (现有基础)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职业院校招聘教师数 |
9 |
10 |
12 |
15 |
其中,招聘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人数 |
1 |
3 |
9 |
10 |
其中,招聘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数 |
1 |
1 |
2 |
4 |
中职学校生师比(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数) |
1:18.4 |
1:17.4 |
1:16.2 |
1:16.2 |
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双师型”教师数/专业课教师总数) |
74.48% |
74.83% |
75.17% |
75.64% |
职业院校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数量(人) |
13 |
15 |
17 |
19 |
四、实训基地
指标 |
2019年(现有基础)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个) |
0 |
0 |
0 |
1 |
校内实训基地(个) |
4 |
4 |
4 |
4 |
校内实训基地工位数(个) |
1936 |
1936 |
2000 |
2100 |
校内实训基地生均工位数(个) |
0.48 |
0.48 |
0.49 |
0.5 |
校内实习实训设备仪器总值(万元) |
3070.55 |
3100 |
3500 |
3757 |
校内生均实习实训设备仪器值(万元) |
0.7604 |
0.7700 |
0.8537 |
0.8945 |
五、经费投入
指标 |
2019年(现有基础)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万元) |
1179 |
1290 |
1350 |
1420 |
县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万元) |
529 |
320 |
490 |
670 |
中职财政投入总额(万元) |
1708 |
1610 |
1840 |
2090 |
中职生均拨款(万元) |
0.28或0.33 |
0.28或0.33 |
0.38或0.43 |
0.38或0.43 |
六、社会培训
指标 |
2019年(现有基础)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培训规模(人次) |
6000 |
7000 |
8000 |
9000 |
培训规模与全日制在校生比例 |
1.49:1 |
1.73:1 |
1.95:1 |
2.14:1 |
承担补贴性培训规模(人/日) |
79 |
105 |
110 |
120 |
培训到款额(万元) |
75 |
112 |
133 |
147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去产能分流职工、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培训规模(人/日) |
0 |
30 |
50 |
60 |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