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字〔2023〕88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3-5403366
成文日期
2023-11-03
发文日期
2023-11-0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停止执行《沂源县2023年度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确定停止执行《沂源县2023年度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源政发〔2023〕1号)中的“二、建筑业政策”条款。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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