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自查报告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字〔2021〕42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1-5182659
成文日期
2021-06-12
发文日期
2021-06-1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自查报告
源政字〔2021〕42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全省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复查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县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进行了认真自查,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等6项指标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沂源县先后于2007年、2009年成功创建为省级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县城。近年来,为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建设成果,按照 “现代化山水花园城市”的目标定位,从抓改造、促管理、塑精品、创特色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城市绿化质量和特色品质明显提升,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初步形成了功能设施齐全、绿地布局合理、风格特色鲜明的城市园林景观。2018年5月,全省园林工作发展推进会在我县召开。
二、重点内容复查情况
(一)城市绿线管制情况。一是编制完善绿地系统规划。在2002年完成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上,我县于2005年高标准完成了《沂源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05—2020)》,规划了“一圈、三纵、五横、十园、多点楔入渗透”的城市绿色空间骨架,同时将“绿线管制”等内容纳入其中,明确了城区道路和公共绿地等绿线控制范围,在此基础上,从2018年开始,聘请济南园林集团设计院基本完成了2020年—2040年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大园林绿地监察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和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占绿、毁绿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附属绿化(绿线)被随意侵占问题。在《沂源新闻》等县内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及道路绿线界定,并在城区各大公园绿地及主干道设置绿线公示牌,埋设绿线界桩,有效维护城市绿化成果。三是严格落实绿线管制制度。推行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竣工验收备案联动机制,实行跟踪服务检查,对不按规划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
(二)重点园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十三五”期间,我县年均园林绿化投入在3000万元以上,先后组织实施了城区“拇指公园”一期二期工程、螳螂河水景公园改造提升等公园新建改造工程和背街小巷绿化、历山路北延、瑞阳路北延、西台路、人民路等城区新建道路绿化、精细化改造提升等重点工程,新建改建公厕31处,更换螳螂河橡胶坝带3处,结合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EMC)托管项目实施,一并实施了水景公园景观亮化提升和螳螂河5座桥梁的景观亮化。从2019年底开始,按照全市统一开展的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在“人工+无人机”多次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投资2600余万元,开展城区裸露土地专项整治,累计改造提升公园绿地100余万平方米,并通过增设树篦、铺设植草砖、填充鹅卵石、栽植麦冬龙柏等多种措施,整治行道树裸露树池6219个。在近年来实施的工程项目中,城区“拇指公园”项目被评为2016年度省级园林绿化示范工程,并荣获2017年度“山东省人居环境范例奖”;2019年实施的人民路绿化工程,全长8.6公里,总投资3800余万元,绿化面积26万平方米,是我县有史以来投资额和工程量最大的道路绿化工程,目前已打造成总长8公里的“樱花大道”,成为贯穿城区北部的重要景观廊道。根据城建统计年报,2018—2020年,全县建成区绿地率分别为36.2%、37.2%、35.2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为43.65%、43.79%、40.0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为24.05平方米、23.76平方米、20.11平方米;城市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分别为90.31%、86.91%、80.74%;建成区绿地面积分别为1036.29公顷、1150.31公顷、1111.27公顷;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为356.35公顷、356.35公顷、301.31公顷。2020年相关指标有所降低,主要是我县将园林绿化投入重点放在了原有公园绿地改造和精细化养护管理提升方面,致使新建公园绿地量比例偏少,特别是原先上报统计的苹果大世界公园46.2万平方米(其中,广场面积1万平方米,其余面积为苹果种植科普园),其性质为农林用地,2020年该处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公园绿地面积被核减,导致城区绿地面积有所下降。
(三)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一是不断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因地制宜开展增绿、建绿、补绿,对县城边角地、弃置地、陡坡地全面实施绿化,结合市政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墙体、屋面、桥体、停车场等立体空间绿化,广泛种植适应本地气候条件的树种,按照林荫路标准,本着“增加绿量绿荫、美化生态环境”原则,高标准提高城区原有道路绿化水平,增加道路绿量,提升绿化档次,丰富园林景观。同时,对新建道路行道树,原则上做到单侧双排,道路绿化改造以补植或增植行道树为主,适当增加花灌木,解决“缺株断档”和“色彩不足”问题。如,人民路绿化工程,同步建设了道路绿化隔离带、分车带和行道树绿化,增加乔木比重,路侧绿带以植物造景为主、体现混交林风貌。二是加强城市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委托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山东景园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实施了《沂源县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对全县园林植物、乡土树种、野生植物、湿生植物、可引种驯化植物、古树名木、珍稀濒危植物进行了详细调查,建立树木花卉品种档案,建立相应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大力推广白腊、槐树、垂柳等一批乡土树种,持续做好园林绿化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对全县599株古树名木全部建立档案和立标保护,设立社会举报电话,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实行动态化管理,近年来先后投入300余万元,完成了30余株高危古树的保护复壮工作,确保每一株古树名木得到充分保护。四是积极构建城市蓝绿空间。顺应“北山南水”的自然风貌,积极推动建设“以一山(历山)为依托、四河(沂河、螳螂河、儒林河、饮马河)为纽带、综合性公园为支撑、拇指公园为点缀”的公园城市格局,在原有历山公园、螳螂河水景公园和“六点水”新世界公园的基础上,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目标要求,启动实施了沂河、儒林河生态修复治理和饮马河湿地公园建设,着力构建“水在城中、绿水相融”的蓝绿融合发展新格局。五是大力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将节约理念贯穿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园林绿化建设成本。在绿地新建改造上,采用下沉式绿地、太阳能园灯、循环式水系、环保透水地砖等节能低碳方式,严格控制大草坪、大色块、水景喷泉等,建设林荫停车场,着力打造“海绵城市”;在植物选择上,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坚持乔灌花草合理配置,发展耐旱、节水、涵养水源能力强的植物,确保易养护、低成本、成活率高。同时,实施螳螂河5座桥梁桥体和沿河岸绿化的改造维修,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和垂直绿化,充分利用绿化建设空间。六是加强城市绿化管控。严格落实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对不按规划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建立了日常巡查和监管机制,我县不存在违规改变绿地性质、毁绿占绿、大规模引进外来树种、随意砍伐移植行道树等情况。七是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从2018年起,对城区公园绿地全部推行养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养护管理企业,制定专门的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具体的分级管护标准和要求。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将城区划分为6个片区,实行全员考核,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并着重加大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绿地侵占等方面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直接与月度管护费用相挂钩,以此带动提升公园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水平。八是加强社会绿化工作。以实施小区绿化和单位庭院绿化为突破口,不断加强社会绿化工作,深入开展 “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 创建活动,加强社会绿化专业技能培训,成立了淄博市绿色使者志愿者协会沂源分会、文明游园志愿服务队等200余人的绿色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爱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截至2020年底,城区共有146家单位(小区)获得省市县级花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社会力量在加快城市绿化建设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城市公园建设管理情况。一是加快城市公园建设。采取“规划建绿、拆迁辟绿、破硬建绿”等方式,狠抓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以全域性、均衡性、功能化、景观化和特色化为原则,统筹布局各类公园,截至2020年底,已建成综合性公园6处、社区公园36处、拇指公园40处,构建完善“全域大公园、门前微绿地”的公园绿地体系。二是完善公园绿地防灾避险功能。结合我县公园绿地现状,完善各类防灾避险设施,建设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于一体,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安全、卫生的公园绿地应急避难体系,现已将6处公园绿地建成为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场所。三是加强公园安全应急管理。制定完善了公园安全应急管理预案,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园广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维修维护各类破损陈旧设施,全县公园绿地无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公园运营管理。将公园维护管理工作一并纳入市场化养护管理范畴,加大公园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地侵占等问题的考核监管力度,公园绿地内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为广大市民营造了良好的绿色休憩空间。
(五)城市绿道规划建设情况。按照《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新编制《沂源县绿地系统规划(2020-2040)》时,一并编制了全县城市绿道规划,并结合我县部分道路和水系的绿化带宽、绿量大等特点,在绿化带内加入步行道和休憩设施,以满足群众骑行、步行需求。比如,我县结合人民路绿化工程实施,同步建设了8.6公里城市绿道,设置了多处标志标识、绿道驿站等配套设施。2021年我县计划在东埠路、新城路、瑞阳路等路段同步新建城市绿道10公里以上,逐步实现“人在林中走、车在绿中行”的道路绿道功能,优化城市道路景观,提升城市品质形象。
(六)全域公园城市建设情况。围绕“人、境、业、城、制”的和谐统一,启动实施了全域公园城市的规划建设,确定了“一心一带四片区”的全域公园城市格局(以城区为中心、沂河水生态景观带为主线,东部历史文化体验区、南部爱情主题旅游区、西部亲水休闲生态区、北部自在山水养生区四个片区),全域谋划开展了“十大行动”(城市公园绿地、城市绿道、河湖水系、生态廊道、郊野公园、村镇公园、田园综合体、生态修复、村庄绿化、文化体育提升),2021年度计划实施总投资14.7亿元的公园城市建设项目26个,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16个,完成投资3.8亿元。其中,城区作为公园城市建设的主战场,启动实施了虡盛文化公园、胜利山九九乐园、儿童乐园、历山城市公园等6处公园绿地的新建改造项目,新建各类 “拇指公园”10处,实施4条新建道路的绿化工程,一体化打造东埠路城市绿道,计划新建及改造园林绿地40余万平方米,规划实施沂河滨河带状公园、历山森林公园等,进一步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城区生态环境,满足群众休闲娱乐需求。
特此报告。
附件:沂源县2020年度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评分表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源县2020年度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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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考 核 内 容 |
考评方式 |
完成情况 |
得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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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综合管理(12分) |
1 |
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
4 |
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2分) |
查阅资料 重点查看财政拨款情况 |
完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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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近2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且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1分)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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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绿地总量相适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1分)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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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园林绿化科研应用 |
1 |
近2年(含申报年)积极应用园林绿化新技术、新成果。 |
查阅资料 抽查科研成果应用至少1处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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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 |
2 |
①《县城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 |
查阅台帐资料 |
完成 |
1 |
否决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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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编制(修订),与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审核批准实施。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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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管理(12分) |
4 |
绿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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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实施县城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 |
查阅资料 抽查公示公告及界碑或绿线公示牌2处以上 |
完成 |
|
否决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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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
2 |
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园林绿化规章、规范、制度。 |
查阅资料 |
完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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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
1 |
已建立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
查阅资料 查看信息平台等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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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众对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
2 |
≥85% |
专家组抽查 |
9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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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12分 |
签 名:李化壮 |
日 期:202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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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考 核 内 容 |
考评方式 |
完成情况 |
得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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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绿地建设(23分) |
8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 |
≥38% |
查阅台账资料 以最新《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为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
40.0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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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成区绿地率(%) |
|
≥33% |
查阅台账资料 以最新《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为准。 |
3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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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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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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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人 |
查阅台账资料 以最新《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为准。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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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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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3 |
≥80%; 1000-2000(含)㎡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参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计算。 |
查阅台账资料 整体观察,以当地统计核算结果为准。 |
80.7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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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公园(个) |
2 |
≥1 |
实地抽查 |
完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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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绿地建设(23分) |
13 |
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
3 |
≥95% |
查阅台账资料 根据资料抽查至少2处以上,必须有改建居住区。 |
97.75%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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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或年提升率(%) |
3 |
达标率≥50%或年提升率≥10% |
查阅台账资料 抽查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各2处以上,必须有老旧居住区和单位。 |
达标率50.1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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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道路绿化普及率(%) |
2 |
≥95% |
查阅台账资料 根据资料抽查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各2条以上。 |
95.5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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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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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道路绿地达标率(%) |
2 |
≥80%
|
查阅台账资料 抽查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各2条以上。 |
80.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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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防护绿地实施率(%) |
2 |
≥80% |
查阅台账资料 抽查2处以上。 |
86.5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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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河道绿化普及率(%) |
3 |
≥85% |
查阅台账资料 北方县城抽查1处以上,南方县城抽查2处以上。 |
85.7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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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23分 |
签 名:李化壮 |
日 期:202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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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考 核 内 容 |
考评方式 |
完成情况 |
得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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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设管控(27分) |
19 |
绿地系统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 |
4 |
①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绿地建设符合规划;(2分) |
查阅资料 整体观察。 |
完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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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绿化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规划绿地性质无改变;(1分)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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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与公园绿地建设项目设计和项目竣工验收。(1分) |
完成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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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大树移植、行道树树种更换等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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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①制定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及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的制度或管控措施,并落实良好;(1分) |
结合各项绿化指标实际检查抽查。 |
完成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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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近2年(含申报年),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建设或改、扩建中未曾发生大规模(群植10株以上)移植大树(胸径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以及高度超过6米的针叶树)、未经专家论证及社会公示认可而更换行道树树种等现象。 (1分) |
完成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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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公园规范化管理 |
3 |
①公园免费开放率100%;(1分) |
查阅资料 抽查2处以上。 |
1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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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公园功能完善,设施完好,安全运行;(1分) |
完成 |
1 |
|
|||||||
|
③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1分) |
完成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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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管控(27分) |
22 |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完善建设 |
+2 |
①在全面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编制《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或在《绿地系统规划》中有专章;(+1分) |
查阅资料 实地抽查1处以上 |
完成 |
1 |
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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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绿地中水、电、通讯、标识等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1分)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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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绿道建设管理 |
1 |
①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0.5分) |
查阅台账资料 已有建成绿道的,实地抽查1处以上。 |
完成 |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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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0.5分) |
完成 |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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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 |
3 |
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1.5分) |
查阅台账资料 结合绿地指标抽查2处以上。 |
完成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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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5分) |
完成 |
1.5 |
|
|||||||
|
25 |
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 |
4 |
①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假树假花、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2分) |
查阅台账资料 整体观察,结合绿地指标实地抽查2处以上。 |
完成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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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严格控制反季节种植等。(2分) |
完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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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立体绿化推广 |
+2 |
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效果明显。 |
查阅台账资料 实地抽查2处以上 |
完成 |
2 |
加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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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管控(27分) |
27 |
历史风貌保护 |
3 |
①制订县域内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已获批准,实施效果良好;(1分) |
查阅台账资料 抽查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建筑2处。 |
完成 |
1 |
|
||
|
②县城发展历史印迹清晰,老县城形态保存基本完好,县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规划区内道路格局符合县城形态特征,尺度宜人,不盲目拓宽取直;(1分) |
完成 |
0.5 |
|
|||||||
|
完成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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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代表性建筑保存完好,新建建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特征,风格协调统一。(1分)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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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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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
3 |
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职能明确,并正常行使职能;(1分) |
查阅台账资料 如有这类资源,实地检查至少1处。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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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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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进行保护管理;(1分)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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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依法办理选址审批手续。(1分)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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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27分 |
签 名:李化壮 |
日 期:202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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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考 核 内 容 |
考评方式 |
完成情况 |
得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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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态环境(17分) |
29 |
生态保护与修复 |
5 |
①县域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1分) |
查阅台账资料 整体观察,如已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每类实地核查不少于1处。 |
完成 |
1 |
|
||
|
②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自然河流水系无裁弯取直、筑坝截流、违法取砂等现象,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1分)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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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③自然山体保护完好,无违法违规开山采石、取土以及随意推山取平等现象;(1分)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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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按照县城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1分)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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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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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依据规划推进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1分) |
完成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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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2 |
①已完成不小于县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1分) |
查阅台账资料 |
完成 |
1 |
加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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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以生物物种普查为基础,在《绿地系统规划》中有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篇;(+0.5分) |
完成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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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0.5分) |
完成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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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乡土、适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应用 |
4 |
①结合风景名胜区、植物专类园、综合公园、生产苗圃等建立乡土、适生植物种质资源库,并开展相应的引种驯化和快速繁殖试验研究;(2分) |
实地考查苗木基地(苗圃) |
完成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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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在试验基础上推广应用自衍草花及宿根花卉等,丰富地被植物品种;(1分) |
完成 |
1 |
|
|||||||
|
③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70。(1分)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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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态环境(17分) |
32 |
湿地资源保护 |
+2 |
①完成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1分) |
查阅台账资料 如有湿地资源,实地抽查不少于1处。 |
完成 |
1 |
加分项 |
||
|
②以湿地资源普查为基础,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0.5分) |
完成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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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规划区内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能正常行使,资金保障到位。(+0.5分) |
完成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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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
2 |
≥292天 |
查阅环境质量公报或监测点数据。 |
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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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 |
2 |
≥60% |
查阅环境质量公报或监测点数据。 |
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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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15分 |
签 名:李化壮 |
日 期:202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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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考 核 内 容 |
考评方式 |
完成情况 |
得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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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政设施(14分) |
35 |
县容县貌 |
4 |
①建成区环境整洁有序,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1分) |
整体观察,结合既定点位检查和随机抽查,抽查公厕2座以上。 |
完成 |
1 |
|
||
|
②商业店铺: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装璜、店面装饰等设置符合建设管理要求,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1分)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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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交通与停车管理:建成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1分)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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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设置密度应≥3座/km2,设置间距应满足《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相关要求。(1分) |
完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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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
1 |
≥95% |
查阅台账资料 实地检查自来水厂。 |
10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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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污水处理 |
+2 |
①污水处理率≥85%; |
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污水处理厂。 |
98.23% |
|
否决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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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有污泥达标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60%;(+1分) |
100% |
1 |
②③为加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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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城区旱季无直接向水体排污现象,年降雨量400mm(含)以上的新建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建设,老城区有雨污分流改造计划。(+1分) |
完成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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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政设施(14分) |
38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90% |
查阅台账资料 实地检查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各至少1处。 |
100% |
|
否决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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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 |
1 |
≥90% |
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自来水厂。 |
100%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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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道路完好率(%) |
2 |
≥95% |
查阅台账资料 抽查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各2条以上。 |
95%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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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
2 |
①县城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1分) |
查阅资料 结合供水、市政等设施检查抽查。 |
完成 |
1 |
|
|||
|
②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县城安全运行得到保障。(1分) |
完成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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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无障碍设施建设 |
2 |
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使用及维护管理情况良好。 |
查阅台账资料 结合市政、绿化指标检查抽查。 |
完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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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14分 |
签 名:李化壮 |
日 期:202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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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考 核 内 容 |
考评方式 |
完成情况 |
得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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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能减排 (7分) |
43 |
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
2 |
≥30% |
查阅台账资料 实地抽查1处以上。 |
93.9%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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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
3 |
①近2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所占比例≥30%;(1分) |
查阅台账资料 实地抽查绿色建筑1处以。 |
100% |
1 |
|
||
|
②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寒冷地区≥40%,夏热冬冷地区≥35%,夏热冬暖地区≥30%;(1分) |
1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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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1分) |
完成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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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林荫路推广率(%) |
2 |
≥60% |
查阅台账资料 实地抽查2条道路。 |
8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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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7分 |
签 名:李化壮 |
日 期:202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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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否决项 |
46 |
对近2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县城,均实行一票否决: ①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 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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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综合考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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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
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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