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字〔2021〕36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1-5160300
成文日期
2021-06-04
发文日期
2021-06-0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源政字〔2021〕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对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适当调整,现予公布。
张涛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税务局。
武光明同志负责交通运输、铁路建设管理协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铁路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沂源公路事业服务中心、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淄博分公司沂源管理处。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王亚玮同志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协助张涛同志负责财政、税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国资监管、营商环境、统计、服务业、金融、机关事务管理、大数据、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园区建设、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电力、公安、司法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沂源经济开发区工作。
协助张涛同志分管县财政局。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
协助张涛同志联系县税务局。
联系县政府研究室、县科协,国网沂源县供电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沂源县支行,淄博银保监分局沂源监管组及驻沂源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源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沂源分中心,驻沂源中央和省属、市属国有工业企业。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张志东同志负责民政、慈善、残疾人事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仲裁、水利、农业农村、供销、扶贫、水文、气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县供销社、县田庄水库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文局、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张莹莹同志负责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热线、红十字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山东广电网络公司沂源分公司。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郑 峰同志协助张涛同志负责审计工作,协助王亚玮同志负责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执法、城市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协助张涛同志分管县审计局。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省长途电信淄博传输局沂源分局、淄博铁塔公司沂源办事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沂源管理部,驻沂源邮政、通信企业。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宋传伟同志负责科技、商务、市场监管、投资促进、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稳定、打私、军民关系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退役军人局、县信访局、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县民兵训练基地、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
联系县工商联、驻沂源成品油销售企业。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李民斌同志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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