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在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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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0-198300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在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会议上的
讲 话 提 纲
(2020年4月6日)
田 晨 光
同志们: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全省高中(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将于4月15日正式开学,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原则上延缓一周开学。当前,学校开学复课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重大。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保持持续稳定,高中(中职)学校开学时间的确定,将疫情防控重点落到了教育领域。前期,各有关部门、单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疾控、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建立起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教育体育部门和学校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控督导组,全面强化对全县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查督办。各学校制定完善了“八个防控工作方案”和“九项防控工作制度”,所有初中以上学校认真组织开展了日常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模拟演练,按照要求备齐备足了学校疫情防控物资。4所高中学校完成开学条件逐级核验,具备开学条件。以上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说明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在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上认识到位、措施得力、行动迅速,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成效。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省、市、县核验中也发现了学校疫情防控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应急隔离条件、餐厅管理规范、消毒消杀等环节不够细实,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学校疫情应急演练参与面较少等等。下一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返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具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各学校要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教育体育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自方案,落实责任,加强演练,确保每个环节衔接顺畅。总之,面对疫情“大考”,我们要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升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各项开学复课准备,确保防疫到位、安全到位。
下面,对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春季学期开学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对开学复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特别是我县通过全县下上下共同努力,疫情防控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形势,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提供了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但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目前我省仍处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响应状态,境外输入的风险不断扩大,我县依然面临着“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风险和压力。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多、流动性大、社会关注度高,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和主要阵地。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严峻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时刻以“战时”状态、“冲锋”姿态,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把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确保师生平安健康当作头等大事,按照“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防控工作要求,严之又严、细之又细,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以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现顺利开学、安全开学。
二、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一)要继续做好人员摸排管控。各学校开学前要全面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鼓励使用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学、上下班模式,杜绝带病入校。对师生员工及家长加强教育管理,引导他们严格遵守防控要求,如实报告旅居轨迹和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防护教育引导,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和家庭防护。对校外住宿教职员工、校内住宿教职员工家属及入校服务人员,加强摸排管控和教育培训。全面组织服务高三教学的教职工签订责任书,做到不饮酒、不外出。县社会随访和社区管控组要对所有毕业年级任课教师随访一遍,对省外及境外返回师生隔离未达到14天、近14天有发热症状未痊愈者,严禁入校。已返回县内的所有毕业年级师生坚决不能再私自出县,等待复学复课。
(二)要强化联防联控。针对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开学复课,县委疫情处置指挥部专门成立了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工作专班各工作组在学生开学返校时要全部进驻学校,指导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维护、学生上下学车辆保障、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其中,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负责提供疫情防控技术指导,为每所学校确定一所定点联系医院、发热门诊,开辟师生就诊绿色通道;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县交警大队负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禁接送学生车辆扎堆;公安部门负责加强校园综合治理,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学校疫情防控和正常教学秩序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师生开学返校的交通运输保障,做好定制公交、校车等协调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学校最大限度封闭校园,摸清住校生、跑校生底数,确保学生“点对点”往返学校与家庭。同时,其他相关部门要立足单位职责,协助做好学校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其中,财政部门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网信部门负责开学网上相关舆情信息监测;应急部门做好统筹调度学校日常防护物资和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统筹调度学校防控物资的生产供应;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处理教育领域的涉外问题。
(三)要完善各类方案预案。工作专班要指导各学校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各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开学返校工作进行情景化设计,明确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路线和轨迹,进一步细化师生摸排、错时错峰、全员培训、实操演练、场所准备、环境消毒消杀、食宿管理、防控物资储备、教学安排、联防联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流程,实化防疫措施,做到具体责任到班、到岗、到人。要对各学校《方案》《预案》逐校进行审核,高中学校4月7日前要将《方案》《预案》报县教育和体育局,经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签字后报县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未通过审批的不得开学。
开学前,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方案》《预案》要求组织开展3次以上开学返校流程实景演练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演习,其中各高中(中职)学校4月10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应急演练,要求学校毕业年级所有在岗教职员工全部参加,特别是要与医院发热门诊、疾控机构、公安机关联合模拟应急处置流程,明确各方工作责任,确保各个环节衔接顺畅,确保每一名教职工都明确自身工作职责,熟练掌握规范的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和应急操作规程。
(四)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毕业年级开学后,各学校要在工作专班指导下尽可能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所有学生、教职工和服务人员集中校内学习和生活,最大程度避免与校外人员接触;确实无法实现全部封闭的,要对走读学生采取统筹安排校车、定制公交、骑行、步行、家长接送等方式实现“点对点”往返家庭与学校。要加强生活服务保障,对校外采购配送物品等实行零接触交接,做好消毒消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要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持续做好师生和后勤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报。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每个班级不超过30人”小班化教学工作要求和“每个宿舍不超过4人”的刚性管理规定,最大程度避免师生聚集。开学前,初中以上学校毕业年级要全面开展一次网上班会,要通过明白纸的形式,向每一名学生、家长传达各类应急预案规范流程和疫情防控知识,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保障组要统筹做好一次性医用口罩等易耗物资的持续供应,各学校防控物资发放要依法依规,严格记录在册,严防公物私吞,确保应急物资畅通。
(五)要做好重点人群摸排和核酸、血清抗体检测。县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所有高中(中职)、初中学校教职员工和毕业年级学生中的“五类重点人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因所在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而被封闭隔离者;自外省返回未满14天者;近14天有发热等症状未痊愈者)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信息,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对摸排的五类重点人群立即进行核酸(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和血清抗体检测。按照要求,4月6日后返回的师生,要及时开展检测。外省返回人员隔离观察满14 天且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呈阴性的,方可允许返校。对于检测呈阳性的,必须由市级及以上专家组出具诊断意见。对于暂时不宜返校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学生线上教学辅导和心理疏导工作。
(六)要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学第一天,各学校要以“敬畏生命、爱国励志”为主题,以疫情防护知识和疫情防控先进感人事迹为主要内容,上好开学第一课,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培训,对防范要求、措施进行宣传和演练,引导学生增强防范意识,学会自我防护。
三、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会后,有关单位要将工作专班和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第一时间报县教育和体育局,抓紧把专班工作机构成立起来,确保人员按时到岗到位。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加强工作调度、指导和督导,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要牵头抓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学校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在校坐镇指挥,靠上抓、亲自抓;学校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守岗位,严格履职,发挥先锋作用,做好表率。
(二)要严格整改查验。对前期省、市、县三级开学条件核验中发现的问题,要督查指导学校第一时间逐项整改到位。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淄博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对所属学校开学准备情况再次逐一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经教育、卫生健康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分别报县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通过查验的学校,可以按计划开学,未通过查验的,不得开学。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教育体育部门要通知全体教职员工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纪律,提前返回学校驻地,根据学校安排有序开展工作。专班各工作组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力的,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县委疫情处置指挥部;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