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民政社会救助(福利)政策明白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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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60B/2020-505815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2-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悦庄镇人民政府 |
民政社会救助(福利)政策明白纸
1.城乡低保标准: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60元、每人每年5760元。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 0533-3226196
2.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城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分别为每人每月990元、每人每年7500元;
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政府出资,委托养老公司对城市、农村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能力完好的特困人员提供照护服务,服务时长分别为每人每天2小时、每人每天1.5小时、每人每天1小时、每人每月10小时。特困供养人员不享受低保金、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 0533-3226196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纳入低保保障的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元,三、四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9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分别发放每人每月100元、每人每月80元护理补贴。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 0533-2343710
4.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每人每月增发80元护理补贴,不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享受。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 0533-2343301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60-79岁、80-89岁、90-99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特困供养人员不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 0533-3226196
5.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920 元,对于已享受城乡低保救助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补差的方法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500元,对于已享受城乡低保救助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重点困境儿童,采取补差的方法落实重点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 0533-2343710
6.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对于符合急难型对象条件、困难程度较轻的,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形,及时给予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临时救助。对于困难程度较重、救助金额较大的,参照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
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对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费用给予救助,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倍;对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6倍,其中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次。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 0533-3226196
7.价格临时补贴:有关价格指数超过一定涨幅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非每月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 0533-3226196 0533-2343710
8.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
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即时帮扶人口家庭中的失能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政府出资,委托养老公司对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人员提供照护服务,服务时长分别为每人每天2小时、1.5小时、1小时。
城市、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政府出资,委托养老公司对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中度失能人员提供照护服务,服务时长分别为每人每天1.5小时、1小时。
因伤因病造成持续支出型家庭中的失能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政府出资,委托养老公司对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提供照护服务,服务时长为每人每天1小时。
节日慰问金:为低保、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贫困户、即时帮扶人口、低保边缘、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标准节日慰问金。
失能人员物品:为居家生活的低保、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贫困户、即时帮扶人口、低保边缘、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中的“两便”不能自理且长期瘫痪在床的失能人员,按月发放纸尿片6包(每包10片),按季发放毛巾、枕巾、床单各1条,按年发放被褥1床。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 0533-322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