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山东智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年产15万吨酱油、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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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60B/2020-506080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9-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悦庄镇人民政府 |
关于山东智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年产15万吨酱油、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山东智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15万吨酱油、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沂源县悦庄镇朱家庄村。本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06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项目主要工艺流程:酿造酱油将豆粕和黄豆加加水浸泡和高温蒸煮,加入小麦/面粉,然后进行培养,将成曲拌入盐水进行自然或温控发酵,利用外压进行固液分离提取酱油,对酱油进行高温杀菌和配制,澄清和过滤,自动灌装、贴标、装箱;酿造食醋将原料进行浸泡、加入外购曲,并搅拌均匀,初级发酵后醋酸发酵,取陈酿好的醋醅淋出新醋,对醋进行澄陈化和澄清,进行灭菌、包装、贴标、装箱。项目建成后年产15万吨酱油、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和淄博市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在落实山东鑫安利中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写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达到环保要求。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只进行设备的安装及调试,不涉及土建。你公司在项目运营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以下要求:
1、运营期旱厕做好防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运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运营期制曲、发酵过程产生臭气,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二级新改扩建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4、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工作,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原辅材料废包装箱袋、不合格黄豆、废酱渣、发酵废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标准要求。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发生安全事故而造成环境污染。
6、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7、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8、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三、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沂源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监察工作。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