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免补政策明白纸(义务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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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60B/2019-509606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12-3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悦庄镇人民政府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免补政策明白纸(义务教育)
1、在籍在读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享受国家、政府教育免补政策。
2、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公办学校全额免除。民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高出标准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3、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为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4、义务教育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自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08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3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4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75元。
5、其它补助项目(到户补助资金):义务教育免补作业本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校服费、社会实践活动费。
6、对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接受义务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发生的教育学习费用(第5:其它补助项目),按全市同地区同类教育阶段享受补助的平均数额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