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悦庄镇人民政府
标题: 悦庄镇关于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60B/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1-1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悦庄镇

悦庄镇关于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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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 2015 〕2号)和市确权领导小组《关于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淄农确权办字〔2014〕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对城区村、园区村以及土地面积极少,原有承包地块四至不清的村,采用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法进行登记。明确农村大地块的四置边界和用途,测绘出大地块的总面积,绘制出示意图。再根据承包时的人口和面积确定每个承包农户所占有的股份进行登记,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范围。坚持“能确地的必须确地”的要求,严格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确权确股不确地”只限于部分城区村、园区村以及土地面积极少,原有承包地块四至不清无法“确权确地”到户的村进行。

(二)民主自愿。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必须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经民主协商制定工作方案,研究确定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依法依规。要严格执行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法规、政策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充分依靠群众民主协商确定。

(四)一村一策、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要充分保障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有利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原则,根据各村实际,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确保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三、工作步骤

(一)申请批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的村,要充分征求群众意愿,进行民主决议,应事先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后,按照镇级审查、县级核实、市级备案的程序上报审核,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成立机构。相关村成立由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承包农户代表组成的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

(三)拟定实施方案。村实施小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确权确股不确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以下内容:

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以户为单位,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的成员人数和现有村集体承包土地为基础,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折股、确权到户、确股到人。

2、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成员范围。以二轮土地延包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明确“确权确股不确地”后土地经营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股量化后,可参照土地流转的办法由村集体统一经营;也可以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的农户依法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

(四)方案公示。对拟定的“确权确股不确地”实施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发布公示通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方案表决。实施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六)方案审核备案。将经村集体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的“确权确股不确地”实施方案报上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七)调查摸底。

1、查清村集体土地承包历史状况。对村二轮土地延包方案、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理。

2、查清村集体土地承包现状。对照第二次土地调查、2012年村集体清产核资及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成果,逐一查清大片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等。

3、查清农户家庭成员状况。对本集体组织土地承包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核对。依据方案确定各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成员及人数,填写《“确权确股不确地”农户基本信息调查表》。

(八)土地测绘。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行业标准,对现有承包土地的大片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九)股份量化。

1、依据测绘获取的土地面积,计算村集体土地股份数量。

2、依据实施方案和调查摸底确定的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成员人数,计算每位成员应享有的土地股份数量。

3、以户为单位,填写《“确权确股不确地”股份量化登记表》。

(十)公示确认。由村实施小组对测绘编制的地籍草图及《“确权确股不确地”股份量化登记表》进行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期间,农户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

(十一)建立登记簿。村实施小组依据公示结果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登记簿》,逐级报镇、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颁发股权证。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登记簿》为依据,由村集体颁发股权证。

(十三)归档保存。县、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将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村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归档集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