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悦庄镇抓严制度落实,提升乡村治理“生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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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60B/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悦庄镇人民政府 |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首先要建章立制。一是加强镇村干部管理制度建设。悦庄镇研究出台了镇村干部作风建设“18条规定、26个严禁”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工程审批审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村级管理制度,改变了现有村级治理制度平面化、不落地等问题,增强了村级党组织和村民执行制度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提升村民自我管理水平。乡村治理的主体是农民群众,强化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让他们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才能形成乡村治理的旺盛生命力。悦庄镇指导79个村严格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全面修订完善了符合村情、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的村规民约。同时,通过设置光荣榜、曝光台等方式,对正、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曝光,将结果运用到“美在家庭”示范户评比以及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荣誉评选中,并作为入党、入伍、公务员招考等政审环节的参考,树立了崇德向善的良好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