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悦庄镇人民政府
标题: 【文稿解读】悦庄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60B/2023-542012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4 发布机构: 沂源县悦庄镇人民政府

【文稿解读】悦庄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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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为此,印发《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农字〔202317号)、《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农发〔20232号)、《沂源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源农委办发〔20235号)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重点整治。

二、主要内容

(一)清理范围本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治的对象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签订的所有合同。主要包括:资金类、资产类、资源类以及其他类合同。       

(二)整治内容。整治内容共10个方面,包括合同效力、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期限、合同价款、合同条款、合同订立程序、合同履行、合同档案管理以及其他问题。

(三)整治措施。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侵犯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视为无效合同,应当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违纪合同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口头合同应当按照程序订立书面合同;条款不完整的合同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条款不完备的合同应当进行补充完善;程序不规范的合同应当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存在拖欠价款的合同要积极催缴,合同未兑现数额在清理中仍未能兑现的,要将未兑现数记入帐内,有其他违法情形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承包期限、价款等内容时,要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记录;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和完善合同的,均要向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三、方法步骤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清理整治工作从2023715日开始,至20231031日结束,共分为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715日前;二是自查自纠7月15日-8月20日;三是总结提升,10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准确把握政策尺度,统筹推动工作开展。

2.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畅通意见渠道,认真查摆问题。查摆出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汇总上报,并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3.加强监督检查。要定期组织对经济合同整治工作的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7月份起,镇工作专班办公室每半月调度各村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进行督导。11月30日前,各村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工作台账(加盖公章)报送农经站。

原文链接: 悦庄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