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标题
悦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悦庄镇2025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悦庄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悦政发〔2025〕6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60B/2025-5539098
成文日期
2025-05-13
发文日期
2025-05-14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悦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悦庄镇2025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悦政发〔2025〕6号
各党建共同体、村,镇直各部门、单位:
《悦庄镇2025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悦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3日
悦庄镇2025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镇应对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发生洪涝灾害、干旱天气和台风袭击时,救灾应急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悦庄镇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各村、各相关单位防汛抗旱防台风救灾工作职责
(一)各村工作职责
1.根据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制定本村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并报镇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进行全面细致地安排,确定防汛抗旱防台风第一责任人和防汛抗旱防台风分片包干人员,签订防汛抗旱防台风安全责任书。
2.各村防汛抗旱防台风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负总责。
3.防汛抗旱防台风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第一责任人,同时向镇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对阻碍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二)各相关单位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职责
1. 安办:负责指导预案体系、应急管理,整合应急资源,汇总分析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协助镇领导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协调防汛抗旱各部门、车辆、物资等综合调度。加强单位、企业汛期安全生产教育,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指导、检查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2. 水利站: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灾情预报等信息,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调度;制定全镇防汛抗旱措施以及防汛度汛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负责排查水库、塘坝及河道安全,督促做好安全隐患整改;组织防汛责任人、抢险队员知识培训;组织镇、村预案编制及实施;负责水库调洪调度;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汛期间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督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3. 农业办:负责指导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和灾后生产恢复与技术指导。负责指导养殖业的防洪安全和灾后生产恢复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4. 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制定、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
5. 村建办:负责镇域范围内的居民房屋安全排查,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居住在危房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6. 文旅办:负责旅游景区及乡村旅游点汛期安全及防汛工作。
7. 武装部:协调民兵和预备役部队,积极参与抗洪抢险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协助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完成分洪滞洪和应急清障等任务。
8. 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救助、捐赠等工作;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协助镇防汛抗旱办公室做好各类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害统计工作。
9. 党政办:负责联络防汛抗旱各部门、汛期人员、车辆、物资等综合调度。负责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汛期值班制度;负责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抗台新闻报道工作。
10. 财政所:负责保障防汛抗旱储备物资及防汛抗旱工作所需经费。
11. 农环办(城管中队):做好镇驻地防汛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12. 供电所:负责电网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保障汛期供电畅通及安全用电、线路抢修。
13. 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确保防台风、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台风防汛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信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遇台风及特大洪水紧急情况,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做好河湖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讯工作。
14. 交警中队:建立汛期信息预警通报机制,及时通过网上发布、短信平台等方式向社会进行预警提示;做好道路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设置警告标志和告示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和镇域警务合作,通过远端控制、多点分流等措施,及时疏导滞留车辆;保障运送伤员、抢险救灾人员及准备、物资车辆优先通行。
15. 学区:负责学校防汛工作。负责学校校舍等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学校师生防洪防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6. 卫生院:负责医院防汛工作。负责受灾群众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医疗、防疫等医疗卫生服务;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7. 各党建共同体、村:负责本辖区内水库、塘坝、河道、低洼地区的巡查值守;成立各村防汛指挥部,落实抢险队、常备队;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河湖非法圈围、拦网养殖所造成行滞洪障碍的清除;负责险情排除及险情上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群众撤离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防汛抗旱防台风分片包干检查
包村干部要及时组织村干部群众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对灾前、灾期、灾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作出书面汇报。
(一)汛前检查:各包村干部负责对各村领导机构的成立、防汛抗旱防台风值班制度的落实,辖区内主要河道、沟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学校校点等重点地段防汛抗旱防台风抗洪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汛期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汛前所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通过检查,对防汛抗旱防台风预案不落实、值班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改正。
(三)汛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损失程度),总结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四、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的义务
任何行政、企事业单位都有参加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灾的义务;镇域内有劳动能力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镇从业且领取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的公民),均有参加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灾的义务。
五、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一)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办公室,在防汛抗旱防台风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传下达有关通知、通告。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抗旱防台风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值班期间出差时,应向防汛抗旱防台风值班室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二)各村、各单位防汛抗旱防台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传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三)各村防汛抗旱防台风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悦庄镇人民政府召开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镇救灾工作。立即将悦庄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沂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直有关部门,请求给予支持。
(二)悦庄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和救灾工作。
(四)发布灾情。悦庄镇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报沂源县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
七、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等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经济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附件:1.悦庄镇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成员名单
3. 悦庄镇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专班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5. 悦庄镇山洪灾害防御村预警发布及人员转移 三级责任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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