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悦庄镇人民政府

悦庄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

工作方案

悦政发〔2023〕17号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行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合法权益,按照《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农字〔2023〕17号)、《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农发〔2023〕2号)、《沂源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源农委办发〔2023〕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清理整治,进一步健全“主体清晰、程序合法、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经济活动,切实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效益,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清理整治工作的主导权,确保每个环节、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和统一组织下推进。

(二)坚持全面从严。对村集体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进行“起底式”大清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面彻底摸清合同底数。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严明严肃整改纪律,敢于动真碰硬、“下深水”,彻底解决久拖不决的各类遗留问题。

(三)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变更、废止合同,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民主公开。坚持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全过程,吸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参与,发挥理事会、监事会的作用,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坚持积极稳妥。注重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以农村和谐稳定为前提,稳妥协调推进和调处化解工作落实中遇到的矛盾问题,避免产生新的矛盾。

三、清理范围和重点整治的问题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规范工作的范围,原则上是指除农户家庭承包方式合同之外,村集体与自然人或法人及其他组织订立的正在履行、到期未续签和未完全履行义务的各类经济合同,以及已形成事实应签未签的合同。主要包括:

1.资金类合同:含农村集体货币资金借贷、投资等合同。

2.资产类合同:含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设备设施、集体投资兴办企业等资产的承包、租赁、投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等合同。

3.资源类合同:含农村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使用的资源性资产,包括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及其他集体资源的承包、流转、投资等合同。

4.其他类合同:指农村集体签订的不属于上述三类合同的其他合同,包括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担保、服务等与村集体发生经济往来的合同。

(二)重点整治的问题

1.合同效力:审查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是否采取 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签订。

2.合同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要审查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合法资格;审查合同签字盖章是否规范,法人及法人代表是否签字盖章,自然人是否签字按手印。

3.合同标的:审查合同标的是否清晰,是否明确位置、数量和质量等相关信息;资源类合同是否明确土地性质和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4.合同期限:审查合同约定期限是否明确规范,是否存在资产租赁合同超过20年、“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超过50年,是否有期限不明、长期或永久合同;委托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是否超过本轮土地承包剩余期限。

5.合同价款:审查是否约定合同价款,是否明确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是否存在合同价款过低或显失公平的情形;是否存在一次性收取长期承包费问题。

6.合同条款:审查合同要素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明确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约定,是否明确变更解除条款;是否约定违约责任,是否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是否明确合同到期后地上附属物处置方式。

7.合同订立程序:审查是否履行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程序,涉及重大经济行为或重要资产资源的出租、发包等是否履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程序,是否经必要流程进行公开招投标、竞价、协商等。

8.合同履行:审查是否及时履约;是否存在往年欠款或回收款坐收坐支问题;是否对承包到期的资产资源及时收回并重新发包;是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资源环境或超出经营使用范围等情形。

9.合同归档:审查所有集体经济合同是否纳入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并实行分类管理;是否建有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存在村干部未及时将私自存放的合同交还归档,造成漏查、漏报等问题。

10.其他方面:审查是否存在口头合同或无合同约定的问题等上述未涵盖的其他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完成)

传达市、县农村集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相关文件精神,

制定和印发工作方案,并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村结合实际,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 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报镇审批备案。

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充分宣传本次清理整治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多形式、多渠道接收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前完成)

以村为主体,对照清理范围和重点整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逐村建立问题合同台账,通过集体决策和审核程序后,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供的线索,经过调查核实后,及时补充漏项,修订错误信息。要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合同”,区别不同情况,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成员大会等不同层面会议,分类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报镇研究把关后,按民主决策程序议定,张榜公示后逐项进行整改落实。村集体收到清理的各类承包费必须全部纳入村账管理,在规定时间内缴存村级银行账户。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治。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进行。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边整治边清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治工作台账,一并抓好整改。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走过场或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底前完成)

村对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认真总结,结合村问题整改台账,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确保整改成效。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对清理规范后的集体经济合同以村建立台账,上传合同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扩大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建设范围,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网络和交易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交易平台的监管优势,探索推行经济合同“网签”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经济活动的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县农村集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和印发工作方案,并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专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摆上突出位置,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准确把握政策尺度,统筹推动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遇到的重大问题事项,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督促指导。要将整治工作质量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加强跟踪督促,深入了解情况,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流于形式的,要严肃批评并以一定形式予以通报;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执纪。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对在专项清理整治过程中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整治走过场,效果不明显,搞形式主义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瞒报、隐匿问题和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之机违法乱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加强督导调度。建立调度工作机制,自7月份起,镇工作专班办公室每半月调度各村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进行督导。11月30日前,各村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工作台账(加盖公章)报送农经站。

附件:1.悦庄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专班

组成人员名单

2.悦庄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专班

组成单位职责分工

 

                                 2023年7月9日

悦庄镇人民政府

 

附件1

悦庄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任玉坤  镇党委书记

                  张玉晴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王   明  镇党委副书记

王   庆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     白   旭  镇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张玉涛  镇派出所所长

                  申乐虎   埠村党建共同体党委副书记

                  吴秋红   镇司法所所长

                  周庆海   悦庄党建共同体党委副书记

                  任相军   黄山党建共同体党委副书记

白先新   沂河党建共同体党委副书记

周作涛   小水党建共同体党委副书记

杜培华   两县党建共同体党委副书记

张光虎   鲍庄党建共同体党委副书记

陶绪国   镇综治中心主任

陈长兰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任相凤   镇财审中心主任

郑芹芬   镇财审中心副主任

唐莹莹   镇党建考核中心工作人员

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财审中心,全面负责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和督导指导,王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郑芹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悦庄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专班组成单位职责分工

 

镇纪委监委:负责受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反映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交办督办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对重要违规违纪案件,及时跟进查处或督办落实;指导村做好相关警示教育工作;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做好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党建考核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督促村落实主体责任,稳妥推进工作落实;参与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督促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帮助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做好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综治中心:协调政法单位及时接待处置与清理整治工作相关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并对群体性或重大不稳定因素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牵头协调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借清理整治之机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做好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工作。

悦庄派出所:负责查处打击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霸痞、黑恶势力;配合做好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严防发生借机扰乱社会秩序和群体性不稳定问题;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做好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完善村规民约,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督促指导村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程序,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做好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工作。

悦庄司法所:负责协调聘请有关律师、法律顾问,及时解释解答清理整治工作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做好有关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做好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财审中心:负责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和督导指导;组织业务骨干开展督导调研,及时帮助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村严格落实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和民主理财制度,督促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各村健全完善制度,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做好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工作。

【文稿解读】悦庄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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