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标题
悦庄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悦庄镇清洁煤炭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悦庄镇党政办公室
发文字号
悦办发〔2021〕23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60B/2021-5215479
成文日期
2021-11-08
发文日期
2021-11-0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煤炭
有效性
有效
悦庄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悦庄镇清洁煤炭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悦政发〔2021〕13号
各责任区、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散煤清洁化治理,推广清洁煤炭,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全县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2021年悦庄镇清洁煤炭推广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悦庄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2021年悦庄镇清洁煤炭推广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散煤清洁化治理,推广清洁煤炭,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全县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疏堵结合”的原则,镇村协同,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在各村推广使用民用清洁煤炭(优质块煤),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年底前,完成民用清洁煤炭推广2300吨。
三、政策扶持
经县级初核、市级复核后,市财政按照120元/吨给予奖补,县财政按照60元/吨予以配套,用于民用清洁煤炭推广奖补。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村级责任人。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1至3名责任心强的村“两委”干部担任本村清洁煤炭推广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与煤炭配送企业的对接、到户分配及照片、单据等的留存工作。
(二)严控煤炭质量。加强煤质溯源监管,实行装袋配送,包装袋需注明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煤质指标、安全使用说明等信息或在包装内放置有上述信息的标识卡。
(三)严格配送程序
1. 借鉴其他镇办的工作方法,对近年来县里招标中标的煤炭经营单位进行筛选,确定沂源恒友型煤有限公司(张棕国13589559518)、沂源县坤鹏商贸有限公司(张传斌18560744535)、沂源县兴凯商贸有限公司(赵吉凯15853383963),三家煤炭销售企业作为我镇清洁煤炭配送单位,每家最高限量750吨,在全镇范围内自行配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
2. 规范配送档案资料,配送信息要完整准确、到村到户,确保配送流程透明度和可核查性,杜绝弄虚作假。各村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由村具体负责人、村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盖村委章,在各村务政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各村对公示内容进行拍照(一张远景、一张近景)留存。
(四)强化监管责任
1. 由镇政府对企业配送数量及时核实汇总,待全部配送完成后聘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经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份报送县发展改革局作为奖补、考核依据,一份留存备市、县有关部门复核。
2. 各村要做好辖区内季节性储煤场地的环保治理工作,监督举报非法储煤场地、严禁流动劣质散煤销售,压实属地责任,实现群防群治。
附件:1. 悦庄镇民用清洁煤炭质量要求
2. 悦庄镇2021年度清洁煤炭购买明细表
3. 2021年度XX企业清洁煤炭进库台账
附件1
悦庄镇民用清洁煤炭质量要求
一、进入本镇的煤炭质量要求
全硫(St,d)≤1.3%,灰分(Ad)≤25%,发热量(Qnet,ar)≤ 20.9MJ/kg(5000大卡)。
二、民用清洁煤炭质量要求
全硫(St,d)≤0.5%,灰 分 (Ad)≤16%,挥 发 分 (Vdaf)≤ 12%,发热 量 (Qnet,ar)≤24MJ/kg(5740 大 卡)。兰 炭 全 水 分 (Mt)≤12%。
进入本镇、在本镇经营、燃用的民用散煤应符合上述民用清洁煤炭质量要求。
附件2
悦庄镇2021年度清洁煤炭购买明细表
村居名称: 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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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姓名 |
购买数量 |
购买人签字 |
购买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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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负责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此明细表一式三联,第一联公示,第二联交镇,第三联企业留存
附件3
2021年度XX企业清洁煤炭进库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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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购进日期 |
购进单位 |
购进数量 |
购进单位煤质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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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此台账一式两份,一份交镇,一份留存备查;
2. 所委托的煤质检测机构必须有相关资质,企业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3. 所购进单位的煤质检测报告可粘贴在台账后面;
4. 每批次煤质检测报告不超过9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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