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燕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燕崖镇汛期房屋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燕崖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燕政发〔2023〕26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367N/2023-5388367
成文日期
2023-05-18
发文日期
2023-05-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燕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燕崖镇汛期房屋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燕政发〔2023〕26 号
各责任区、村,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燕崖镇汛期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燕崖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燕崖镇汛期房屋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民生至上,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理念,以易淹房屋为重点,科学防洪和依法防洪并重,确保安全度汛,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办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把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防范为主,把预防洪水灾害作为防汛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 手段,及时掌握天气变化,为正确预测、预报汛情提供科学依据。密切监视雨情、水情、险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汛工作的出发点,建立斗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指挥能力,不断完善应急措施,全面提高水灾防御能力。一旦发主重大灾害险情,镇村迅速反应,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以确保辖区防汛安全为目标,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领导
成立燕崖镇房屋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房屋防汛工作。
总 负 责:于 庆
总 指 挥:郭传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建办,负责房屋防汛组织、协调工作。指挥部分三个组。
1、综合组织协调、救援疏导组:
组 长:王连勇
副组长:娄 波、秦立刚、孟庆生、郑继鹏、李 芳
负责本行政区房屋防汛工作的指挥、协调,并在发生洪涝灾害时进行抢险救灾。
2、安全保卫:
组 长:张 栋
副组长:翟天德
负责本辖区管理范围发生洪涝灾害发生时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保卫工作。
3、物资调配及后勤保障组
组 长:贾自强
副组长:岳 振、朱西平、李 磊
负责本辖区管辖范围内抗洪救灾物资的购置、储备及物资的调配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各村、各单位从现在开始,要把房屋防汛工作纳入工作重要日程,成立防汛领导机构,加强对房屋防汛工作的领,强化值班值宿制度,领导带班,坚守岗位,密切注视汛情变化,保证政令畅通,不殆误汛情,指挥成员、部门负责人要手机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险情面前,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 精神,深入一线,亲临指挥,对遇到险情要具有应变能力,果断决策,并采取相应得当的紧急措施, 边处理边上报。根据险情需要,指挥部有权调度人力、物力,各村、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影响干扰调度命令的执行。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发扬团结作战、密切合作的精神,形成合力、联合抢险。权利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
各村、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方法,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防汛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洪水严重危害性,防灾、避灾及险情抢护的基本知识等,做到 家喻户晓,人人关心防汛,强化居民的水患意识、防洪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救、互救本领,提高应
对洪水灾害的能力。
(三)汛前排查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在我们辖区一些房屋仍存在危、漏雨之忧,这些都是防汛、防台风的重要隐患。各村要对危漏房屋要逐一登记,及时进行修固,防止雨水集中形成内涝时,易造成房屋倒塌,做到汛期既不出现人身伤亡,又能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组织抢险队伍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镇组织成立一支40人的防汛抢险应急分队,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各村也要组织成立不少于20人的抢险应急分队,一旦出现险情保证能够拉的出用得上。镇防汛指挥部要准备雨衣、编织袋、铁锹、照明灯具等防汛物资,做好防汛物资和防汛器材的储备工作, 要做到定点存放、专人负责、专项使用。按照就近疏散、便于安置、确保安全等要求,辖区建立居民疏散点,各村要组织做好转移,接收和安置工作。发现问题早转移、早安排,要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死看死守,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事件。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镇及各村要安排好防汛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脱岗,带班领导不离岗,燕崖镇防汛值班电话:0533--3440011。
(六)加强信息反馈
加强防汛信息网建设,保证防汛期间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在第一时间内将水情、 雨情、灾情、准确上报。 一旦出现险情,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同时,对汛情及时逐级上报并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七) 加强督导、检查
严肃防汛工作纪律,依法防洪,对在防汛抗洪工作中因领导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因值班脱岗贻误汛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及领导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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