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标题: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年版)
索引号: 11370300MB2862173M/2020-203783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28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年版)

发布日期:2020-10-28
  • 字号:
  • |
  • 打印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

指标

五级

指标

维护内容及要求

责任主体

时限要求及方式

局领导

局长

领导简历及分工



局领导照片、职责分工及简介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及时公开

领导活动及文论



局领导活动及文论

副局长

领导简历及分工



局领导照片、职责分工及简介

领导活动及文论



局领导活动及文论

沂源医保中心主任

领导简历及分工



局领导照片、职责分工及简介

领导活动及文论



局领导活动及文论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职责分工

机构

职能

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各单位机构职能信息(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单位职责,领导姓名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所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一次性公开并动态调整

工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各单位职责任务清单

直属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各单位机构职能信息(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单位职责,领导姓名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所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权责清单

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链接县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

法规

公文

县政府部门文件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开沂源县政府部门、单位文件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单位负责公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解读




文件解读材料,需与对应政策文件双向关联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与所解读文件同步公开

文件修改废止




包含文件清理结果的文件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县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登记编号之日起2日内在网站公布

政策库




针对当前社会热点、惠民政策等,整合梳理成的政策汇编、政策库等(如企业技术创新及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汇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扩能增效稳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实用手册、推进“六稳六保”企业纾难解困政策汇编、新旧动能转换文件汇编、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汇编、沂源县产业政策汇编等)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任免




重要人事任免信息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信息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重大行政决策

执行效果评估




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决策承办单位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规划

计划

县政府部门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县政府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其他计划及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政府

会议

部门会议




县政府部门单位各类办公会议召开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若有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应一并公开)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减税

降费

惠企政策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在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后要及时向“惠企政策”栏目推送,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征缴科

已出台的惠企政策,要及时发布到“惠企政策”栏目,今后新出台的政策,要在政策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上传工作

优化

服务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操作规程



实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的操作规程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告知承诺书



定期向县公共信用平台推送申请人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

定期向县公共信用平台推送,自动抓取信用沂源网站-告知承诺-承诺公示栏目内容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链接山东政务服务网(沂源县)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栏目

优化营商环境

配套措施




根据《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制定的配套措施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配套措施制定后20个工作日之内

工作动态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

及时公开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展、执行情况



完成《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16号)工作任务相应季度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监督方式等信息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2020年4月、7月、10月和2021年1月底前公开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十二大攻坚行动任务完成情况

 

重点改革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重点改革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评价情况

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各镇(街道)、沂源经济开发区


 

 

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

 

打赢脱贫攻坚战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

扶贫办牵头,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县残联配合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医疗卫生能力建设

加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工作进展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配合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完善医疗保障

完善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办法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善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工作进展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个人账户科牵头,县财政局配合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
量采购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展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稽核科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全面推行医保电子凭证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工作进展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信息科牵头,县大数据中心配合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医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工作进展情况

沂源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牵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残疾人关爱保障

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进展情况

县残联牵头,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配合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标题名称统一为:对xx次会议第xx号建议/提案的答复(建议/提案主要内容),如“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大农业政策扶持力度,及时兑付项目资金,促进农业产业快速发展的提案)”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1个月内

政协委员提案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部门单位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答复后20个工作日内

财政

信息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省、市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专项资金分配公式和因素、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和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按因素法分配且无申报环节的,不需公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及申报环节的其他相关信息;按项目法分配的资金,不需公开专项资金分配公示和因素)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财务科

及时转发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政策

 

 

 

社会

救助

 

 

 

 

 

 

 

救助政策




国家、省、县关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政策文件需与其解读双向链接)

县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个人账户科

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及时转发,县相关政策及解读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公开

救助标准

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办理指南及标准(包括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机构、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个人账户科


救助人数及资金支出

 

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人数及资金支出情况(包括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个人账户科

每年4月、7月、10月和次年 1月的10日前公开上一季度救助人数及资金支出情况

社会

保险

社保政策




国家、省、县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政策文件需与其解读双向链接)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征缴科、县社保中心

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及时转发,县相关政策及解读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公开

社保运行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及各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

沂源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县社保中心

每半年公示一次

社保服务指南




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服务指南(包括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办理条件、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医保定点




医保定点医院、门诊、药店信息(包括名称、地址)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稽核科

医保药品、诊疗项目




医保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欺诈骗保案例




欺诈骗保案例(以我县真实案例为主,亦可适当发布外地典型欺诈骗保案例)

卫生健康

医疗价格

医疗服务价格



常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和价格等信息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稽核科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医用耗材价格



主要医用耗材品牌品规、供应企业以及价格等有关信息;医用耗材价格监测信息

药品价格



常用药品价格;药品价格监测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包括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提出申请的方式(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说明);说明申请处理的情况并公开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说明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监督与救济渠道(说明监督与救济渠道信息,包括监督与救济渠道的机构名称、电话、传真、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接待时间等信息)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各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情况;2.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3.年度政府信息管理情况;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5.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内容;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7.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8.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并在年度报告中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相关数据、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数据进行分析,采用电子书、结构化展示、有声朗读等多种形式对年度报告进行展示,图文并茂,增强年度的可读性并提供年度报告下载

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