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解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建议
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51
建议人: 方庆后、刘方明
主办单位: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答复时间: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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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刘方明、方庆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根据国家、省居民医保工作要求,确定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即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4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0元。

缴费标准的调整主要是用于提高参保人的待遇水平,同时也是为了应对不断增长的医疗消费需求和价格上涨的需要。

首先,淄博市参保人医保待遇水平在不断提高。目前,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已达70%左右,门诊慢特病支付比例达55%以上。今年7月份,将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由25种扩大到了52种,目录内药品数量从2017年的1535个增加到2800个,300个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并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20%降低到15%。下一步,还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降低谈判药品先行自付比例。建立了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1.8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60%,所需资金由基本医保基金划拨,无需个人另行缴费。这些保障待遇的提高,都需要充实的基金池来支撑。

其次,医疗成本、医疗价格也在上涨。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新特药、新医疗技术的应用等原因,医疗成本、医疗价格不断上涨,医保的报销费用也明显增加。今年我们新增了74种国家谈判药品,谈判药品累计已达300种,这些药品都是临床急需的新特药,明年还将有更多的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费也需要根据支付范围变化适当上涨。

按照上级要求,在政府代缴人群方面,全额代缴人员只包括:特困、低保、防返贫检测对象、孤儿、重残及居民优抚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政府代缴30%,个人缴纳70%,原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再实行代缴。市医保局沂源分局联合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积极对接各类群体名单,强化信息共享,确保特殊群体全员参保,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2022年10月21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联系人:徐继涛;联系电话:3225791)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

                                                                 

妥善解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