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对“双通道”管理药品进行调整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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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2173M/2023-54145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5-1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
什么是“双通道”药品?
答: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大力推进药品目录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药品目录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医保目录准入频率大幅加快,而医疗机构药品准入的模式尚未发生明显变化。这就造成部分医保谈判药品“进院难”,造成参保人在医院买不到。为破解这一难题,国家医保局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了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参保患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两个通道,即我们说的“双通道”,享受谈判药品的医保报销。
在哪里可以查询到“双通道”药店名单?
答:登录“淄博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目点击“双通道”板块,即可查询全市“双通道”药店名单。
医院、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的医保报销待遇是否一样?
答: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报销待遇是一样的。
双通道药店的地址、联系方式和药品目录查询方式。
答:登录“淄博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目点击“双通道”板块,即可查询全市“双通道”药店名单。
登录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首页进入“下载中心”栏目可下载《淄博市”双通道“药店配备药品品种一览表》进行相关药品目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