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62173M/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文稿解读】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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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3.市、县有关工作要求。

三、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政府公开形式,严格制度管理,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到信息公开常态化,加强政策解读,提高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

1、主动公开

政策法规信息5条,政策解读多样化4条;政府会议信息3条;重点民生信息18条;社会公益信息14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

2、依申请公开

2022年,沂源分局接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一条,2023年1月10前完成回复。

3、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核原则,明确一到两名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所有的发布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查,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发布。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机密文件,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成为公开信息、回应关切和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

5、监督保障

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健全建立群众监督通道,通过监督电话、网络举报、市民投诉热线、意见信箱、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