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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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2173M/2020-503361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医疗保障局 |
一、起草依据:
“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参保人可通过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是市政府确定的2020年十项制度创新改革成果之一。为方便群众就医、实现购药结算“零接触”,防止疫情传播,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通过集中推广,力争全县“医保码”激活率达到80%以上,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率达到70%以上。
三、征求意见情况
我单位起草的《沂源县“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实施方案》先后进项多次修改,分别向各合作部门征求意见,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采纳,并修改完善。已通过县领导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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