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标题: 【文稿解读】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网格化监管
索引号: 11370300MB2862173M/2020-503335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09 发布机构: 沂源县医疗保障局

【文稿解读】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网格化监管

发布日期: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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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巩固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在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取得已有成效的基础上,通过实行分片包抓、“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定点”网络化监管的方式,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和经办稽核,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规范行为目的,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二、监管内容

检查重点主要针对日常稽核、医保信息系统筛查疑点、检查稽核发现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线索等展开。具体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重点

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违规违法和欺诈骗保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包括:

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违规违法行为。

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定点药店监管重点

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违规违法行为。

(三)参保人员监管重点

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监管方式

1、划分网格。按照方便管理、地域相邻的原则,把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划分为4个网格,成立4个工作小组分片包抓,“动态化”“常态化”对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分片包抓分组名单附后)

2、定期监管。各挂包小组每月至少一次对挂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督查;实行挂包轮换制,各小组每月挂包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具体分组清单由稽查科随机调整,于每月初下发。

3、规范监管。各挂包小组到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监管督查时,要现场填写《现场检查反馈整改意见书》(见附件2),留存相关资料;每月25日前填写本月督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将现场相关资料打印签名后,及时上报稽查科,以便及时调度。每月初,稽查科将根据上月督查发现问题及群众投诉举报情况,调整督查重点项目。

四、有关要求

1、提高工作站位。基金安全是医疗保障工作“重中之重”,也是今年国家医保局和省、市医保局的首要工作。要充分认识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提高工作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大抓狠抓落实。县局将成立工作专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全体人员共同抓,努力形成任务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监督检查持续有力的工作机制。

2、强化工作成效。结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内容,制定完善系列配套制度,确保监管目标更加明确、内容更加全面、措施更加具体。要定期召开监督检查碰头会,分析检查情况,完善检查方法,总结经验做法,把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要规范举报线索受理、交办、查处、反馈等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及时做好举报线索的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建立“红黑”名单,检查情况至少每季度一次进行通报。

3、严肃工作纪律。医保工作是民生工作,医保基金监管群众关注度高、社会敏感性强。各小组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工作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要坚决迈出“人关情”,消除“关系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该树好医保监管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