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医疗救助申报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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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2173M/2024-519062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
一、办理事项
医疗救助
二、办理条件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防贫检测帮扶对象,以及未纳入以上救助对象范围、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
三、救助标准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不设年度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75%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3万元。对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70%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为2万元。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对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70%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为2万元。
四、申请材料
具体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个人申请原件1份
②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
③医疗报销结算单据原件;
此外,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在申请时,还应出具村居和镇办出具的包含家庭人口、收入、保险理赔、经济支出等内容的因病致贫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在全市范围内联网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救助依托“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实行即时结算。
在淄博市外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本人或家属带社保卡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由乡镇初审后交由县医保中心复审并集中发放救助金。
六、办理时间、地点
户口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七、联系方式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电话:0533-3260719;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社所电话:0533-3686889;
沂源县鲁村镇人社所电话:0533-3640006;
沂源县大张庄镇人社所电话:0533-7863576;
沂源县燕崖镇人社所电话:0533-3445268;
沂源县中庄镇人社所电话:0533-3486176;
沂源县西里镇人社所电话:0533-3327122;
沂源县东里镇人社所电话:0533-3318389;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社所电话:0533-3365678;
沂源县石桥镇人社所电话:0533-3467897;
沂源县悦庄镇人社所电话:0533-3435089;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电话:0533-322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