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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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32489/2025-550532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2-1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
2025年2月11日,省应急厅出台了《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版)》(鲁应急发〔2025〕1号)(以下简称《基准》),自2025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鲁应急发〔2022〕1号)同时废止。
附件:《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