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23MB28632489/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03 发布机构: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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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依据

1

对工矿(非煤矿山)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对机械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1.高温熔融金属作业防护情况。2.安全风险较高场所监测报警装置和防爆装置设置情况。3.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4.涉爆粉尘管理情况(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6项重点检查事项)。5.应急预案、应急器材和应急演练情况。

机械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1.《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对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2.组织保障、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3.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4.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4项重点事项)。5.应急预案应急器材和应急演炼情况。

建材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1.《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对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1.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设置和布局情况。2.涉爆粉尘管理情况(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6项重点检查事项)。3.危险品储存安全措施情况。

纺织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1.《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1.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2.粉尘涉爆风险清单和辨识管控信息案。3.粉尘爆炸事故隐息排查治理台账。4.粉尘清理和处置记录。5.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记录。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检修、维修、动火等作业安全管理情况。7.安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检测者检查等情况。8.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9.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粉尘涉爆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1.《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二十三条。

3.《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2

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1.矿山企业相关证照情况(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评价、验收等)。3.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全员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应急管理等)4.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出口、主通风机运行监控、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配备、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运行、顶板监测管控和采空区普查治理监测、探放水制度落实水害隐患治理提升设备定期检测检验、井下排水、淘汰危及安全生产工艺设备、图纸真实性)。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重点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1.《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矿山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4.《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3

对非煤矿山企业落实领导带班下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非煤矿山企业落实领导带班下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1.领导带班下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情况。2.领导带班下月度计划制定、公告、公示、落实情况。3.带班下交接验记录,带班下并登记档案填写情况。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重点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1.《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2015年5月26日修正)第五条。

4

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非矿山外包工程的行政检查

 

1.行政许可和施工资质管理。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情况。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训及持证上岗情况。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2015年5月26日修正)第三十三条。2.《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2015年5月26日修正)第二十九条。

 

5

对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对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1.企业相关证照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评价、验收等)。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4.领导带班、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5.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6.安全投入、工作保险情况。7.应急预案、应急器材和应急演练情况。

尾矿库

重点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1.《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2015年5月修订)第三十五条

6

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

 

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2.有限空间辨识及管理合账,检测记录情况。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4.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5.与承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协调管理情况。

工贸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2015年5月29日修正)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7

对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情况。2.组织保障、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3.从业人员培训和特证上岗情况。4.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5.高温设备安全保护措施配备情况。6.安全风险较高场所监测报警置和防爆装置设置情况。7.液氧使用安全情况。8.涉爆粉尘管理情况。9应急预案、应急器材和应急演练情况。

食品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1.《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6号,第80号修正)第二十二条

3.《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8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特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的行政检查

1.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2.制定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并实施,建立安全培训管理档案情况。3.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检查。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1.《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

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2013年8月29日第一次修正,2015年5月29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条

9

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政检查

1.安全生产许可情况。2.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情况(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4.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情况。5.外包工程管理情况。6.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使用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1.《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条)第六条

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政检查

1.经营许可证情况。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情况。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5.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情况。6.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1.《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4条)第六条。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10

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2.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仪表连锁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SD)、视频监控系统,液位上下限报警系统,容器超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万向管道充装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冷却降温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3.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等情况。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1.《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三十条

11

对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行政检查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制度的执行情况。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教育培训情况。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一般检查业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2月修改)第三十二条。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

12

对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的监督检查

 

1.危化品登记证书的有效性。2.危化品登记证书载明情况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配备使情况。4.危化品管理核案建立情况。5.应急咨询电话设立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条)第六条。

2.《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第二十四条。

13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发布、备案、教育培训及演练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1.《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九十七条第(二)项。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第八条第三款。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与)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4.《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14

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事故发生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及成效,

 

事故发生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事故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1.《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八十六条。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15

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情况的行政检查

 

1.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2.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的情况。3.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4.培训收费的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2013年8月29日第一次修正,2015年5月29日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九条。

16

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情况

 

已经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煤矿安全检查、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除外)

 

一般检查事项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2013年8月修订)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