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尾矿库更新包保责任人及其他信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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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32489/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8-3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
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淄博市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淄安委发〔2021〕5号)和《淄博市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淄应急字〔2020〕43号)等要求,对辖区内尾矿库落实政府和部门包保责任人,现将辖区内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包保责任人进行更新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沂源县尾矿库包保责任清单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