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沂源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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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632489/2024-5457524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
沂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于4月27日制定了《沂源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市、县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坚决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重点工作清单。
二、出台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鲁厅字〔2018〕47号)和《淄博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淄安委发〔2024〕4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重点工作清单。
三、主要内容
该清单共分十二部分,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了明确。第一部分为县委书记工作清单;第二部分为县委副书记、县长重点工作清单;第三部分为县委副书记工作清单;第四部分为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工作清单;第五部分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工作清单;第六部分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工作清单;第七部分为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工作清单;第八部分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工作清单;第九部分为县委常委、安全生产分管副县长工作清单;第十部分为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工作清单;第十一部分为县政府其他副县长工作清单;第十二部分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