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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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32489/2021-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
一、文件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深刻吸取高青县鼎鼎化工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市应急局印发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区县、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细小微小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二、制定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必要性
近期危化品领域事故多发,特别是我市鼎鼎化工发生一起爆燃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细小微小的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和标准化运行效果不好,各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主要针对哪些问题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工艺运行和装置设施设备安全情况。
3.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4.管道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5.停限电企业情况。
四、主要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1月10日前,企业要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制定详细的自查自纠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开展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不放过每一个隐患。对查出的问题要登记建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做到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等“五落实”,限期完成整改。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1年12月10日前,组织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各镇、街道安环办,经济开发区安环局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非法违法单位及责任人坚决依法惩处,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建立台账,逐个整改销号。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2月30日前,各镇、街道安环办,经济开发区安环局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检查分析,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效。
五、主要措施是什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安环办,经济开发区安环局及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认真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完善工作内容,突出查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对相关领域、重点监管对象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把每个阶段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力推进攻坚战行动深入开展。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安环办,经济开发区安环局及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强化源头管理,深刻汲取各级各类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辨识企业风险,全面排查消除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
解读人:徐晓群 联系方式:0533-325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