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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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632489/2021-5215680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县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鲁安发〔2021〕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29号)、《沂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沂源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淄安委发〔2021〕8号)
三、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包含哪些重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文件精神,明确责任部门(单位)主要任务、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精准化排查和评估分级,深入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隐患排查。
三是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类整治,加强市场准入许可,淘汰落后设备,建设智慧化工园区,
四是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石油天然气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使用、危险废物处置等关键环节,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是健全支撑体系。落实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应用,实现安全风险智能监测预警。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健全基础支撑体系。
六是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实行量化问责、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和驻点监管、推动内部监管和执法业务围绕风险防控“一体化”运行等规定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解读人:徐晓群 联系方式:0533-325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