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防范因限断电引发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领域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两个”专项行动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源安委发〔2021〕12号
索引号
11370323MB28632489/2021-5215664
成文日期
2021-11-02
发文日期
2021-11-0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防范因限断电引发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领域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两个”专项行动的通知
源安委发〔2021〕12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10月27日市委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专题视频会议和10月28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现场警示会议统一部署要求,以及市、县安委会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县安委会决定,从现在开始至明年4月,在全县开展防范因限断电引发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范因限断电引发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和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快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限断电安全防范措施,突出细小微小事故隐患和限断电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细化台账、分类分析、研究对策,着力查隐患、抓整改、建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总体要求
1.坚持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坚持隐患排查与限断电安全防范相结合,全过程、全要素排查限断电带来的风险隐患。
3.坚持隐患排查与闭环管理相结合,对排查出的细小微小隐患立即整改,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4.坚持隐患排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深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查严处细小微小事故隐患。
5.坚持隐患排查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任务分工
防范因限断电引发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和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持条块结合,分级分类组织实施,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实施。
(一)防范因限断电引发安全事故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的范围为所有行业领域的政策性限断电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工业行业领域企业。
1.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制定限断电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并认真落实。
2.县应急局牵头负责制定全县化工和危化品、非煤矿山和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等8大行业防范因限断电引发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3.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县直部门也要根据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防范因限断电引发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各牵头部门从现在开始,每周一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的范围为所有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化工、危化品、矿山和冶金、建材等行业企业;工程建设、民爆器材、能源、商贸流通等行业企业;道路交通、铁路等交通运输企业;农机、农产品、水利等企业单位;文化、旅游、教育、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领域企业单位。
1.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制定全县煤矿、电力、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负责制定全县各类学校(幼儿园)、校车、校舍、校园安全等方面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3.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制定全县民爆行业、化工园区等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4.县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5.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制定全县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整顿和依法整顿关闭资源枯竭或达不到开采规模矿山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6.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牵头负责制定危险废物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设施。
7.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制定全县建筑施工、燃气等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8.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9.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制定全县渔业、农机等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0.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制定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1.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制定全县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2.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3.县应急局牵头负责制定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冶金、建材等工贸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以及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防范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4.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制定全县特种设备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5.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制定全县市政设施、城市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等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6.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制定全县消防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7.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县直部门也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从现在开始至11月7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10月27日市委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专题视频会议、10月28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现场警示会议精神及市、县安委会全面安排部署,各辖区、各行业领域防范因限断电引发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和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11月8日至2022年3月底):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近年来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突出关键部位、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企业自查自纠结情况,每月30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经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查。在此期间,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部门监督检查阶段(11月8日至2022年3月底):各牵头部门联合相关单位成立监督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两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细小微小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企业吸取本企业和同行业领域企业事故教训情况;防范因限断电制度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督查巡查组,对镇(街道、开发区)及各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巡查,督查镇(街道、开发区)、部门“两个”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监督检查等情况及工作台账、清单等资料,抽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限断电应对措施等。
(四)分析总结阶段(2022年4月上旬):各牵头部门认真梳理各行业领域开展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结分析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个”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组织实施。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以“两个”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查彻改安全隐患。县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开展专项抽查检查,推动“两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检查督查人员每次检查督查都要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单位监督检查和督导巡查要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全时段。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其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严格考核问责。县安委会办公室将“两个”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专项行动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全县通报、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问题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定期调度通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建立调度通报制度,每周调度通报“两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报县委、县政府。各牵头部门从现在开始,每周一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和“两个”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将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务必于2021年11月8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259982
邮箱:ajjzhk@zb.shandong.cn
附件:安全生产领域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统计表
沂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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