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MB28632489/2026-556358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14 发布机构: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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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主责主业,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责任。局党委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年内组织法治专题学习6次,每月半天常态化坚持学习。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经费保障等实际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带头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局党委主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党委会议和主题党日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每月了解执法工作进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

(三)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民主决策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做到决议、决定规范合法。制定《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工作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等7项规章制度,梳理涉企行政检查清单169项,形成"决策-执行-监督"闭环管理体系,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执法结果进行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认真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对符合清单条件的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并及时指导帮助企业消除隐患。推行双随机+部门联合模式,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干扰。

(二)扎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将行政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调解范围、程序和责任,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通过行政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域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年通过行政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较高水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运用微信群、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广泛宣传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成效。充分发挥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的宣传作用,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采取派发宣传单、设立集中宣传点、开展法律咨询、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宪法和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相关政策法规。创新开展安全生产四个1活动,即每日1警句、每周1科普、每镇街1演出、每天安全员1培训,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持续扩大。

(四)强化执法监督制约。加强内部监督,建立执法案件评查机制,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认真核查处理,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深度有待加强。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针对性有待创新,部分中小企业和群众的法治意识、自救互救能力仍需提高。原因主要是普法宣传工作经费紧张,宣传手段单一,对新媒体平台的运用不够充分,缺乏创新性。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高。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不足,存在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完整等问题,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深度不够,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原因主要是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与安全生产监管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培训力度不够,导致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三)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类问题的意识能力仍有提升空间。原因主要是人员培训和教育不足,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不够充分,部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普法的自觉性还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刚刚起步,相关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行政调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调解技巧有待提升,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不够顺畅。原因主要是《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实施时间较短,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在建立完善过程中,行政调解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积累不足。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持续加强法治学习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应急管理主责主业,聚焦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执法能力增强、普法实效深化,推动法治理念融入应急管理各环节。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能定期接受法治培训。利用多种媒介,如内部培训、研讨会、在线课程等,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及时更新知识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化隐患治本攻坚。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法治督导,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

(三)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涉企检查最少、必要原则,推行轻微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避免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执法程序和标准,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执法透明度,减少执法争议。

(四)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明确行政调解范围、程序和责任。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选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担任行政调解人员。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将调解申请、调解过程、调解结果等资料整理归档。

(五)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通过举报、投诉等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明确局领导和各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026年,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为核心目标,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